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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獎狀及禮券領取) 110學年度學習扶助教學教具、教學心得暨學習心得徵選計畫,優選名單一覽表,請查照。

即日起請至教育處課程教學科領取獎狀及禮券(可代領)..
優選名單一覽表請參閱附件:

一、依據:
(一)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辦理學習扶助作業要點。
(二) 花蓮縣 110 學年度推動學習扶助整體方案。
二、目的:
(一)配合學習扶助,發揚扶助弱勢、帶起每個孩子、不放棄任何希
望的教育理念。
(二)透過辦理教具及心得徵選活動,促進實務交流,增進教師教學專業知能,彰顯教學相長成效。
(三)鼓勵教師進行教學思考,提升教學專業知能,解決「學習低成
就」教學現場問題。
三、辦理單位:
(一)指導單位: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二)主辦單位:花蓮縣政府教育處
(三)承辦單位:花蓮縣長橋國小
四、辦理期程及地點: 110 年 11 月 5 日止。(地點:長橋國小)
五、參加對象:各國中小學習扶助人員/現職教師/上學習扶助學生均
可參加。
六、項目與內容
(一)教學教具
1.主題:教師進行教學時,期使增進上學習扶助學生理解,為了
輔助教學而設計之教具。
2.內容規範:徵求錄製剪輯國、英、數操作教具影片 5~15 分鐘
內之 CD 片及實體教具。
(二)教學心得
1.主題:學校推動學習扶助之行政或教學心得。
2.內容規範:徵求每校代表 1 名,投稿 1 則,心得字數為 1000-1500
字。
(三)學習心得
1.主題:參與學校推動學習扶助學習過程,積極向上、態度認真,
學習效果良好。
2.內容規範:徵求每校至少代表 1 名,投稿 1 則心得字數為
國中 500-600 字,
國小中高年級組 400-500 字,
低年級組 200-300 字。
(四)收件:
1.每校送件件數:每校至少代表 1 名,送件件數 1 件。
2.收件項目:每校代表送件作品需包含紙本( A4 )與電子檔資料。
A.電子檔:檔名以送件作品之「實施心得-校名+作者姓名」來
命名,例如:實施心得-○○國中王大同。
Email : fiat0325@gmail.com (顏淑真主任)
B.書面資料:請以作品為單位,繳交含報名表一份(附件 1 )、
授權書一份(附件 2 )、智慧財產切結書一份(附
件 3)、作品紙本一式 3 份(附件 4)。(報名表、授
權書、智慧財產切結書請勿裝訂)。送件地址:花
蓮縣鳳林鎮長橋里長橋路 2 號長橋國小(顏淑真
主任)。
(五)收件日期:自民國 110 年 10 月 1 日至 11 月 5 日止,以郵戳為憑。
七、審查標準及獎勵方式:
(一)教學教具、心得暨學習心得
1.評審:
A.初審:由承辦學校工作人員進行初步篩選,剔除不符內容規範、缺件作品。
B.複審:由承辦單位聘請教學經驗豐富之校長、主任或教師擔
任評審,依據以下評選標準進行複審。
2.評選標準:
A.符合主題: 50%
B.內容充實: 30%
C.文章流利: 20%
(二)成績公告: 110 年 12 月 1 日前網路公告於花蓮縣政府教育處處務公告。
(三)獎勵方式:
1.教學教具、心得暨學習心得
依評審成績,錄取(教師組、國中組、國小低年級組、國小中年級組、國小高年級組)各組特優 5 名( 90 分以上)、優選 10 名( 85 分以上),佳作 20 名( 80 分以上)。獎勵方式如下:

詳情請參閱附件實施計畫...
主辦單位: 花蓮縣教育處
承辦單位: 課程教學科
發布者: 張耕境
連絡電話: 03-8462860#560
傳真號碼: 03-8572660
公告時間: 2021-09-08 14:45:00
最後修改: 2021-12-14 14:57:00
點閱數: 5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