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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附教育部修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110學年度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管理指引」(自111年1月1日起適用)附件3、附件4可編輯電子檔,請參酌使用。
一、依據教育部 110 年 12 月 17 日臺教授國字第 1100170491 號函辦理。
二、檢附旨揭指引附件 3 學校工作人員名冊及接種疫苗情形調查表,及附件 4 未完整接種 2 劑疫苗或接種未滿 14 日學校工作人員名冊及快篩情形紀錄表可編輯電子檔(.docs 、.xlsx 、.odt 、.odf)各 1 份,請參酌下載使用。
主辦單位: 學務管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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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時間: 2021-12-28 11:17:00
最後修改: 2021-12-28 11: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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