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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醒 【提醒】有申請「110年度友善校園學生事務與輔導工作計畫案 」-推動認輔工作之學校,務請於111年1月14日前完成成果報告1份並檢具經費結算表一式2份,免備文逕寄(送)至本府教育處學管科核結。

一、依據本府 110 年 5 月 6 日府教學字第 1100087380 號函辦理。
二、計畫執行日至 110 年 12 月 31 日止,請至遲於 111 年 1 月 14 日前檢具經費結報表一式 2 份及成果報告 1 份送本府教育處核結,如有結餘款,請以繳款書繳回。成果檔請另寄可編輯文書電子檔予承辦人電子郵件(max861225@hlc.edu.tw)彙整。
三、申請學校如下:
(一)已繳交成果冊及結報表:景美國小、宜昌國小、北昌國小、三民國中、吉安國小、明義國小 、忠孝國小、玉里國中、富里國中、鑄強國小
(二)尚差成果冊:萬榮國中
(三)其餘申請學校:鳳林國中、明廉國小、明恥國小、中原國小、稻香國小、豐濱國中、美崙國中、新城國中、嘉里國小、北埔國小、瑞穗國中、中正國小、光復國中、長橋國小、富源國中、南平中學、宜昌國中
主辦單位: 學務管理科
承辦單位: 學務管理科
發布者: 曾國竻
連絡電話: 038462860#237
公告時間: 2022-01-04 11:13:00
最後修改: 2022-01-04 11:13:00
點閱數: 3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