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長甄選-最速件?花蓮縣110學年度國中小校長甄選口試時程表。
1. 口試人數共 8 人,國中組 1 人,國小組 7 人,分甲、乙試場進行【甲試場: A 棟 704 教室、乙試場: B 棟 708 教室】,二試場均須參加。
2. 口試地點:花蓮縣立自強國民中學 3 樓。
3. 請應考人依表定時間提早 30 分鐘到場,請務必攜帶准考證與身分證,先完成報名繳費,口試報名費用 2,000 元,並請準備書寫詳細通訊地址並貼足限時掛號 35 元郵票之信封 1 個(寄送總成績單用),收據將連同總成績單一併寄送。
4. 進行口試時,若試務人員唱名 3 次不到,視同棄權,該階段分數以 0 分計算。
5. 口試時程表各應考人排定時間為 20 分鐘,實際應試時間為 19 分鐘,第 20 分鐘為進出場時間,工作人員將於第 18 分鐘舉牌提醒,第 19 分鐘響鈴 1 聲,鈴聲響畢應即結束回答,不得拖延時間,以維他人考試權益。
6. 口試試場以及準備室外走廊,除試務及候試人員外,其餘人員均不得進入及走動,以免影響試場秩序並維應考人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