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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查 【教保員遷調】有關本縣111年公立幼兒園契約進用教保員及助理教保員申請縣內遷調他園(校)服務作業委託意願調查一案,請依說明辦理。

一、本府 111 年 1 月 22 日府教特字第 1110018881 號函諒達。
二、為維護契約進用人員遷調權益,請各校(所)審慎評估並於 111 年 2 月 8 日(星期二)下班前填報委託意願調查表後核章(加蓋機關印信),免備文以掃描回傳至承辦人電子信箱(teachergood777@hlc.edu.tw)或傳真(8462780)至本府教育處特幼科,不論委辦與否均須回復。
三、有關參加遷調人員之資格條件(基本門檻為服務三年以上),請先行參照 110 年遷調作業要點(處務公告: 73892)。 111 年遷調作業要點將於通過遷調小組審議後另行公告。
四、各校教保員如「有意願」遷調他校請勾選「委辦」,並續填教保員資料。
五、各校教保員若「無意願」遷調他校請勾選「不委辦」,不委辦學校不需填寫教保員資料。
六、委辦之學校若有「實缺」且有意願提供他校調入者,請填寫缺額數,無實缺僅委辦者請在實缺處填 0 ,本實缺不包含留職停薪等代理缺額。
七、本表無須檢附會議紀錄。
主辦單位: 教育處
承辦單位: 特殊及幼兒教育科
發布者: 劉士豪
連絡電話: 8462860-259
傳真號碼: 8462780
公告時間: 2022-01-21 17:07:00
最後修改: 2022-01-23 23: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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