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花蓮縣政府教育處 RSS訂閱
日期從
關鍵字
92242

調查 為了解本縣所屬公立學校附設幼兒園教保員午休期間彈性調整工作時間實際執行情形,請依說明填寫調查表,請查照。

一、依據楊華美議員辦公室 111 年 2 月 23 日挺美議字第 1110223419 號函辦理(本府 111 年 3 月 3 日府教特字第 1110040922 號函諒達)。
二、有關教保員中午午休事宜,依勞動基準法第 35 條之規定,勞工繼續工作 4 小時,至少應有 30 分鐘之休息,惟考量照顧幼生工作之連續性,各校得依需求自行彈性調整工作時間,或計算其午休時段工作為加班時數並另予補休。
三、請各校按附件填報勞資協商結果,於 111 年 3 月 8 日(二)下班前將調查表電子檔上傳至 google 表單: https://forms.gle/m4BaAGqMYF46sVYPA
,俾利彙整。











主辦單位: 教育處
承辦單位: 特殊及幼兒教育科
發布者: 劉士豪
連絡電話: 8462860-259
傳真號碼: 8462780
公告時間: 2022-03-04 08:49:00
最後修改: 2022-03-04 08:49:00
點閱數: 9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