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隊接力重要公告】請參加「110學年度第13屆國中小學生普及化運動大隊接力縣市複賽」隊伍務必填具三日內(111年3月16日至3月18日)個人健康狀況聲明書及當日(111年3月18日)體溫紀錄表,於競賽當日上午9時技術會議時繳交,請查照。
一、依據教育部體育署 111 年 2 月 22 日臺教體署學(三)字第 1110005056 號函辦理。
二、請參賽隊伍務必於競賽當日上午 9 時技術會議時繳交以下資料:
(一)個人健康聲明書:三日內(111 年 3 月 16 日至 3 月 18 日)。
(二)體溫紀錄表:當日(111 年 3 月 18 日)。
三、檢附競賽時程表及個人健康狀況聲明書各 1 份;體溫紀錄表請依各校格式製作並填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