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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公告】有關111學年度教育優先區申請注意事項(含說明會相關資料)

一、學校申請填報作業: 111.04.01~111.04.27

二、請各校於 3 月 1 日起開始試填,以熟練系統操作程序,惟所填資料將於 3 月 31 日全部清空。不論學校是否於 3 月份上網試填,務必於 4 月 1 日至 4 月 27 日期間正式上網填報,以免影響學校權益。

三、直轄市、縣(市)政府初審作業: 111.04.27~111.05.13

四、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複審作業: 111.05.19~111.06.10
主辦單位: 教育設施科
承辦單位: 教育設施科
發布者: 馬嘉彥
連絡電話: 03-8462781#309
傳真號碼: 03-8462782
公告時間: 2022-03-23 10:33:00
最後修改: 2022-03-23 10:3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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