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查
【特急件-專職族語教師申請】為調查本縣111學年度甄聘專職原住民族語老師名額數,請有意願申請之學校於本(111)年4月8日(星期五)下班前,將申請表掛號郵寄或親送至本府教育處課程教學科彙整,詳如說明,請查照。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10 年 3 月 31 日臺教國署原字第 1110041392 號暨本府 111 年 4 月 1 日府教課字第 1110068550 函辦理。
二、本案 110 學年度已甄聘原住民族語老師之學校,以繼續辦理為原則,無需再提出申請;若主聘學校再聘時,有調整從聘學校以致 111 學年度節數合計未達基本節數者,請重新填寫申請表。
三、檢附原住民族語老師進用申請辦法(含申請表)、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辦理原住民族語及英語教學作業實施要點、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原住民族語老師資格及聘用辦法(含第 14 條附表)供參。
四、申請表送達日期: 111 年 4 月 8 日(星期五) 下班前,請欲申請學校注意期限 。
五、若 110 學年度現任專職族語老師,在 111 學年度因另有生涯規劃,不在原學校服務者,請務必填報本案申請表並函報本府,俾利本府彙整函轉國教署並納入本年度聯合甄選缺額。
六、請申請學校請於 111 年 4 月 8 日(星期五)下班前將紙本送達教育處或先將掃描之電子檔傳送教育處承辦人電子信箱 lomod@hlc.edu.tw 並來電確認(8462860#5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