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貴校「跟蹤騷擾防制教育之推動」,請依說明辦理,並於111年5月12日(星期四)前完成本縣校務系統公務填報第6467號,請查照。
一、依據教育部 111 年 5 月 6 日臺教學(三)字第 1112802740 號函暨本府 111 年 4 月 19 日府教學字第 1110070738 號函(諒達)辦理。
二、跟騷法業於 110 年 12 月 1 日公布,並訂於 111 年 6 月 1 日施行。針對「各級學校跟蹤騷擾防制教育之推動」,請貴校配合辦理以下事項:
(一)針對貴校學生運用多重管道宣導,避免跟騷法施行後,因年輕學子不熟悉跟騷法規定而誤觸法網。
(二)對貴校教師進行教育訓練,俾使教師能有效輔導學生於兩性及感情關係中適度發展,教育訓練內容亦應融入學校課程中以利教學。
三、有關對學生、教師及學校人員進行跟蹤騷擾防制教育之多元宣導,請貴校依管道數量填報表格列數,舉例如下:
(一)學生:發放宣導品、融入課程教學、週會、集會宣導或其他宣導方式。
(二)教師及學校人員:於主管會議宣導、辦理進修研習或其他宣導方式。
四、請至本縣校務系統公務填報第 6467 號填報,請依旨揭說明表於本( 111 )年 5 月 12 日前函復本部提供所屬學校迄同年月 6 日之辦理情形,俾陳報教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