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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申請111學年度「學前融合教育教師專業學習社群」案,自即日起至本(111)年7月15日前受理申請,請招收身心障礙之公、私立幼兒園積極提報,請查照。

一.依據教育部補助直轄市縣(市)政府推動學前教保工作實施要點、教育部 108-112 學年度學前特殊教育推動計畫及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以下簡稱國教署) 111 年度 5 月 31 日臺教國署幼字第 1110069115 號函辦理。
二. 國教署為精進教保服務人員及學前特教教師專業素養, 111 學年度賡續辦理幼兒園教師成立融合教育專業學習社群經費補助,請有意願申請之公、私立幼兒園於旨揭期限前將申請資料送達本府教育處。
三.本案申請所需表件「111 學年度學前融合教育教師專業學習社群申請表」、「111 學年度學前融合教育教師專業學習社群經費表」及「111 學年度學前融合教育教師專業學習社群成果報告」各 1 份。
主辦單位: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承辦單位: 特殊及幼兒教育科
發布者: 廖偉全
連絡電話: 03-8462860#269
公告時間: 2022-06-01 11:14:00
最後修改: 2022-06-01 11:1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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