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稽催】檢送111學年度國中生涯發展教育實施計畫審查評分表,請各國中依審查意見修正,並將修正後計畫電子檔儘速寄至承辦人信箱。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辦理國民中學生涯發展教育及技藝教育相關經費作業原則」辦理。
二、 111 學年度國中生涯發展教育實施計畫各校審查評分表已分別寄送至該校承辦人信箱,請依審查意見修正,並將修正後計畫於 111 年 8 月 19 日前將電子檔寄至 joan6614@hlc.edu.tw 信箱,若該校基本資料及經費概算表有修正者,需一併將核章後紙本免備文郵寄至本府教育處學務管理科馮巧莉專任輔導員。
三、若該校生涯發展教育承辦人有變更者或承辦人尚未收到審查評分者,請務必來電告知。
**計畫尚未修正學校:慈大附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