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花蓮縣政府教育處 RSS訂閱
日期從
關鍵字
94754

轉知 函轉教育部「111-112年雙語數位學伴計畫」國民中小學實施計畫申請書(如附件),敬請協助轉知相關內容,請查照。

※雙語數位學伴營運中心設立專頁( https://reurl.cc/dWmp6z

一、 依據教育部 111 年 4 月 15 日臺教資(三)字第 1112701328A 號函辦理。
二、 為提供全國國民中小學雙語學習環境及增加學生本土語及英語之學習興趣及機會,提供 1 對多線上即時學習,並搭配數位工具與資源,為學童打造更多元的數位學習與雙語環境。以各直轄市、縣(市)政府所屬國民中小學在學學童(3 至 9 年級)為主(若申請件數超過預算容納範圍,則以教育部 110 學年度偏遠地區國民中小學及弱勢學童為優先)。
三、 學習時段:以學童放學後的時間進行 1 對多線上即時學習。每學期至少 10 週課程,每週 2 次,每次 2 堂課 90 分鐘(每次上課人數為核定學童數,每次上課不可超過 90 分鐘),最遲應於晚上 8:30 結束,共計 3 個學期。
四、 本計畫係採 1 對多學習,以 5 人為 1 組為原則。申請人數只能等於或小於電腦、平板電腦臺數(需包含督導老師使用之電腦及備用電腦,每次上課人數為核定學童數),若申請人數大於設備臺數,請縣市政府於初審時調整申請人數。申請單位需為實際執行計畫之單位,各縣市所轄之國民中小學,請確實預估參與本計畫之學童人數,避免實際參與上課人數少於申請人數,造成資源浪費。
五、 預計於 111 年 4 月 22 日召開線上計畫說明會議,詳細議程將另行發文通知。
六、 111 年數位學伴計畫執行期程自 111 年 7 月 1 日起至 112 年 12 月 31 日止,為期 1.5 年( 18 個月,約 3 學期),一律採線上作業申請,可申請本土語、英語或本土語及英語方案,計畫申請時間自即日起至 111 年 6 月 10 日 17 點(星期五)止填寫線上表單(https://forms.gle/qUR2rpXGbC1Tzyra8)完成申請。
七、 112 年所需經費,如未獲立法院審議通過或經部分刪減,教育部得依審議結果調整計畫經費,並依預算法第 54 條之規定辦理。
八、 倘有相關問題,請逕洽國立臺中教育大學雙語數位學伴營運中心計畫專案助理李小姐(電話:(04)2218-1020 )。
主辦單位: 教育部
承辦單位: 課程教學科
發布者: 呂亦鎔
連絡電話: 03-8462860#567
公告時間: 2022-05-16 08:10:00
最後修改: 2022-08-24 10:15:00
點閱數: 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