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領取感謝狀☆請學校派員至設施科領取110學年度捐資興學感謝狀,詳如說明。
一、依據花蓮縣所屬各級學校辦理捐資興學作業要點辦理。
二、請以下名單內學校派員至設施科領取感謝狀:
(一)高中:體育高中
(二)國中:
三民國中、化仁國中、平和國中、玉東國中、光復國中、吉安國中、自強國中、宜昌國中、美崙國中、國風國中、富北國中、富源國中、新城國中、鳳林國中、豐濱國中、富里國中、壽豐國中。
(三)國小:
大禹國小、玉里國小、松浦國小、德武國小、觀音國小、光復國小、西富國小、化仁國小、太昌國小、北昌國小、光華國小、吉安國小、南華國小、稻香國小、三棧國小、文蘭國小、水源國小、秀林國小、佳民國小、和平國小、崇德國小、富世國小、銅蘭國小、古風國小、卓清國小、卓溪國小、卓樂國小、中原國小、明廉國小、復興國小、明里國小、東竹國小、東里國小、萬寧國小、學田國小、北埔國小、康樂國小、新城國小、嘉里國小、富源國小、瑞北國小、瑞穗國小、舞鶴國小、西林國小、馬遠國小、月眉國小、水璉國小、豐山國小、豐裡國小、北林國小、鳳仁國小、鳳林國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