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11 年 8 月 23 日臺教國署國字第 1110109239 號函及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國民小學與國民中學推動閱讀作業要點辦理。
二、本案優先補助本縣偏遠公立國民中小學辦理推動班級閱讀活動與寫作營隊等活動,對於招募參加營隊等相關活動之學生,宜以中低收入者或需要閱讀寫作補救者為優先。
三、為提升國民中小學學生閱讀素養,鼓勵各校辦理閱讀推廣活動,活動規劃應以閱讀推動為原則,不得為考試取向,亦不得以購書為主要目的。
四、計畫中應提出前次計畫之量化及質化成效,並就本次計畫預計辦理之活動說明其規劃時間、對象及內容,以及預期之量化及質化成效。
五、建議各校於計畫中加入 e-PIRLS 及多文本閱讀之資訊,每校最高補助 2 萬元。
六、計畫通過之學校需參加 112 年度推動閱讀績優學校徵選活動,並繳交 112 年度校內推動閱讀之成果,請提早準備。
七、請有意願申請之學校使用新式表格並依實際需求提報計畫及經費申請表,並將核章版掃描檔 E-mail 至 ooo640912@yahoo.com.tw (註明主旨 OO 國中/小申請補助偏遠閱讀計畫、信件內文註明承辦人姓名及手機號碼,以利後續聯絡)。
八、檢附 112 年度閱讀推動計畫、學校計畫審查送件檢核表及經費編列原則等相關資料供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