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鳳林鎮長橋國民小學 111學年度第 1次本土語言教學支援工作人員甄選簡章(第 1次公告分 3次招考)
壹.甄選類別:
本土語言教學支援工作人員(太魯閣族語) 正取 1名,備取 1名
貳.報名資格:
太魯閣族語教學支援工作人員:
1.取得原住民族委員會中華民國一百零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核發之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考試合格證書,或一百零三年一月一日以後 核發之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測驗高級以上合格證書,並具備下列資格之一者:
(1).原住民族委員會核發之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合格人員研習結業證書。
(2).經中央主管機關或其所屬機關,或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所之教學支援人員認證,取得合格證書。
(3).大學校院依原住民族語言師資培育計畫辦理核發之修畢學分證明書具有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舉辦原住民族語言高級檢定能力認證,
並取得 36 小時研習合格證書。
2.未具雙重國籍或多重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
3.品德優良、無不良紀錄、身心健康、儀表端正、語音正確、口齒清晰。
4.無教師法第十四條第一項各款情事者。
5.凡未符報名資格而報名者,如涉及刑責應自負之,如於報名時未及時發現或持偽造證明文件,於錄取聘任後亦應無條件解聘之,由備取人員遞補之。
參.報名時間:
(一)111年10月4日(星期二)上午9時至11時【A報名】。
(二)111年10月6日(星期四)上午9時至11時【AB報名】。
(三)111年10月11日(星期二)上午9時至11時【ABC報名】。
#備註:如前次甄選已錄取名額,將另行公告取消招考。
肆.餘等事項,請詳閱【簡章暨附件】電子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