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會議時間: 111 年 11 月 14 日(一)
二、會議地點:線上會議
三、相關?申請表請先於 10 月 21 日(五)下午 4 時前?傳真或送至教育處特幼科。
四、個案安置類型申請表及評估報告書,請參考附件檔。
五、個案相關資料(安置(重新安置)評估報告書、個別化教育計畫、特推會會議紀錄、相關評量與測驗以及學習狀況佐證資料等)請於?10 月 24 日(一)下午 4 時前?送達特幼科,以利後續評估及會議資料彙整。
六、教育部要求會議七日前需公文通知家長,故請申請學校務必於上述期限前將相關資料送至教育處,逾期者納入下次會議議程討論,煩請各校留意。
七、?所有送件資料請勿以釘書機裝訂?,請以迴紋針或長尾夾固定,以利後續資料彙整。
八、若有相關業務疑慮,歡迎及早致電特幼科,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