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花蓮縣政府教育處 RSS訂閱
日期從
關鍵字
95901

檢送「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高級中等學校教師本土語文認證培訓─認證加強班(原住民族語)實施計畫」乙份,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預計參加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高級認證)之現職教師踴躍報名參加,請查照。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以下同國教署)1111013日臺教國署原字第1110139687A號函辦理。(文後送)

二、依據十二年國民教育課程綱要,高級中等學校於111學年度起開設本土語文部定課程2學分。在職教師擔任閩南語或客語師資應取得中高級以上能力證明;原住民族語教師應取得1021231日以前核發之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考試合格證書,或10311日以後核發之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測驗高級以上合格證書。

三、本次開設原住民族語認證加強班5班,說明如下:

(一)辦理班別及時間:(每班次均為2天共計14小時,每班100)

1.1111112()1113()泰雅族語(課程代碼:3573589)布農族語(課程代碼:3573594)太魯閣族語(課程代碼:3573596)

2.1111113()1120()阿美族語(課程代碼:3573547)排灣族語(課程代碼:3573584)

(二)報名核取順位:

  1. 已完成或已參加高級中等學校本土語文教育資源中心(15)35小時本土語文認證輔導班研習之教師。
  2.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預計參加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高級認證)之現職教師。

(三)請符合報名資格之教師,擇取1班報名,請勿重複報名多班(重複報名者將僅錄取其中1班,其餘依序遞補),請慎選所報班次,審核錄取後恕不提供班次調整。

(四)加強班報名日期1111014日起至1111031止,請至「全國教師在職進修資訊網」(https://www4.inservice.edu.tw/)完成線上報名,逾期不受理。

  1. 報名截止後,依報名資格進行審核;錄取者將於全國教師在職進修網發出核取通過電子郵件,請報名人員至信箱確認錄取通知,並請學校核予公()假出席。
  2. 報名時請填列正確通訊資料(含手機、e-mail),以利後續聯絡。

四、對研習事宜有疑問者,請洽國教署高級中等學校本土語文教育資源中心蘇先生,連絡電話:(06)2133111分機5783,信箱supeishih@gm2.nutn.edu.tw

五、檢附「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高級中等學校本土語文師資語言認證培訓認證加強班(原住民族語)實施計畫」1份。

主辦單位: 課程教學科
承辦單位: 課程教學科
發布者: 魯木·伊木伊
連絡電話: 03-8462860#580
傳真號碼: 8572660
公告時間: 2022-10-15 13:30:00
最後修改: 2022-10-15 13:37:46
點閱數: 9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