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鳳林鎮林榮國民小學105學年度第1學期「特教學生助理人員」甄選簡章(第1次公告分3次招考)
甄試職稱:按時計酬特教學生助理人員:1名
報名地點:林榮國小行政室
報名起訖:2016-10-31 08:00~2016-10-31 08:00
甄試時間:2016-11-07 10:00
一、錄取名額:按時計酬特教學生助理人員正取 1 名,備取 1 名。
二、報考條件
(一)高中(職)以上畢業,具備中華民國國籍。
(二)身心健康、品行端正,並且富教育熱誠者。
三、工作內容:在教師督導之下,協助特殊學生之在校生活及就學輔導等工作:
(一)協助處理學生生活自理事宜(如個人整潔、飲食、午休等)。
(二)協助處理與教學有關之事務(如配合登錄學生行為觀察,協助行為改善)。
(三)協助處理校園學生偶發事件或安全維護。
(四)支援並協助處理普通班身心障礙學生相關事務(如情緒行為處理策略、入校後學習場所轉換、家長聯繫等工作)。
(五)按時至特教通報網填報服務學生紀錄。
(六)本職務需服務特教學生 1 名。
四、進用期限:自簽約日起至 105 年 12 月 31 日止(若縣府補助終止則契約隨之終止不得有異議)。
五、待遇:按鐘點給付,每小時 126 元,工作時數每週 25 小時(以學生實際在校就學時間,以工作時間表為準,寒暑假、國定假日等不支薪,另含勞健保給付,勞退提撥)。
六、報名時間及地點
(一)時間:
1.第 1 次招考: 105 年 11 月 7 日(星期一)上午 8 時 30 分起至 9 時 30 分止。
2.第 2 次招考: 105 年 11 月 9 日(星期三)上午 8 時 30 分起至 9 時 30 分止。
3.第 3 次招考: 105 年 11 月 11 日(星期五)上午 8 時 30 分起至 9 時 30 分止。
(二)地點:林榮國小行政室(地址:電話: 8771024 轉 13 或 14 )。
七、報名手續:親自報名(不接受通訊報名)。報名時應繳附下列表件:(正本驗畢退還,並繳交影本一份)
(一)報名表乙份。
(二)最近二吋正面脫帽半身照片,請黏貼於報名表。
(三)國民身分證正本及影本。
(四)學歷證件正本及影本。
(五)警察刑事紀錄證明書(良民證)。
八、甄選
(一)時間:報名當日上午 9 : 50 前在本校行政室報到, 10 : 00 起辦理甄試。
(二)地點:林榮國小行政室。
(三)方式:口試(每人以 10 分鐘為原則),總分 100 分,錄取標準 80 分以上, 80 分以下不予錄取。
九、錄取方式
正取 1 名,備取 1 名,於甄選當日下午 5 時前在本校網站放榜公告。經錄取者請於次日上午 8 : 30 時前逕向本校行政室報到,逾期視同放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