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11 年 11 月 3 日臺教國署原字第 1110152429 號函辦理。
二、本研習重要事項如下:
(一) 參加對象及人員(報名上限250人):
1、直轄市、縣(市)政府資優或身心障礙業務承辦主管或承辦人員。
2、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特殊教育承辦主管、承辦人員及特殊教育教師。
3、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對雙重特殊需求教育有興趣之教師。
(二) 辦理時間:111年12月7日(星期三)下午1時至5時。
(三) 辦理地點:採線上研習方式辦理。
(四) 報名方式:請有意參加研習之教師於111年11月25日(星期五)前掃描QR-Code或至https://forms.gle/oExnuG7yVvtTgQRV7填寫線上報名表,並至「全國特殊教育資訊網」上方功能列選擇「國教署特教研習」(https://special.moe.gov.tw/study.php),點選本研習場次,填寫相關資料,完成報名手續。
(五) 全程參加人員核給4小時研習時數證明。
(六) 請貴校惠予參加研習教師以公假登記及課務派代,由原服務單位依相關規定報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