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府 111 年 11 月府教課字第 00000 函諒達。
二、為落實 2030 年雙語政策,全面普及提升國中小學學生英語能力,爰國校署訂定 112 學年度「補助國民中小學部分領域課程雙語教學實施計畫」(附件 1),期透過補助各校進行部分領域課程雙語教學,擴增學生使用英語之頻率。
三、國教署核定本縣可薦送校數 22 校,名額充裕,貴校如有申請或續辦意願,請於 111 年 12 月 30 日(五)前辦理下列事項:
四、本案獲核定學校,務依本計畫輔導團隊規範發展課程並參與研習,另請貴校依實薦派教師參與教育部師資培育及藝術教育司辦理「中小學雙語教學在職教師增能學分班」及國教署辦理「領域/科目教師海外短期進修計畫」。倘未配合者,國教署將收回補助經費,相關說明請詳閱實施計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