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府 111 年 11 月府教課字第 00000 函諒達。
二、為落實 2030 年雙語政策,全面普及提升國中小學學生英語能力,爰國校署訂定 112 學年度「補助國民中小學部分領域課程雙語教學實施計畫」(附件 1),期透過補助各校進行部分領域課程雙語教學,擴增學生使用英語之頻率。
三、國教署核定本縣可薦送校數 22 校,目前已有 14 校提交計畫,名單如下:
(一)新申請學校:1 佳民國小、 2 西富國小、 3 明廉國小。
(二)續辦學校:4 宜昌國中、 5 瑞穗國中、 6 慈濟小學、 7 稻香國小、 8 豐山國小、 9 化仁國小、 10 見晴國小、 11 溪口國小、 12 豐裡國小、 13 鑄強國小、 14 北埔國小
四、貴校如有申請,請於 112 年 1 月 18 日(三)前辦理下列事項:
五、本案獲核定學校,務依本計畫輔導團隊規範發展課程並參與研習,另請貴校依實薦派教師參與教育部師資培育及藝術教育司辦理「中小學雙語教學在職教師增能學分班」及國教署辦理「領域/科目教師海外短期進修計畫」。倘未配合者,國教署將收回補助經費,相關說明請詳閱實施計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