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經本校 111 學年度第 4 次教師評審委員會審議決議事項如下:
正取:蔡家齊
備取:無
上述正取人員,須於 112 年 1 月 19 日上午 12 時前至本校繳交花蓮信存摺影本,以完成報到,並自到職起聘,逾時者除有天然災害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並由本校教師評審委員會審議同意延長者外,一律不予錄用,原職缺另辦甄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