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缺類別:英語專長代理教師(育嬰留職停薪缺)
聘期:到職起薪日起至 112 年 7 月 1 日止。
英語專長定義:
(一)通過教育部 88 年所辦國小英語教師英語能力檢核測驗檢核者。
(二)畢業於英文(語)相關系所、外文系英文(語)組、英文(語)輔系者,以及國民小學應教師學士後教育學分班結業者、修畢各大學為國小英語教學所開設之英語 20 學分班者。
(三)達到 CEF 架構 B2 (高階)級以上英檢者(含通過財團法人語言測驗中心 93 年度所辦「國民小學教師英語能力檢核測驗者」)。
(四)經縣市政府自行培訓檢核通過並發給相關證明者(慈濟大學 20 學分班)。
(五)合格教師證加註英語專長者。
報名及甄選時間:請詳閱簡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