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本校111學年度第2學期特教學生助理人員甄選小組決議。
公告事項:
一、特教學生助理人員 正取:王立身、備取:無。
二、本次甄選錄取者應於112年2月17日(星期五)上午8時至9時,攜帶所有學經歷之相關證件正本親自向本校人事室報到,逾期未完成報到程序者,喪失受聘資格,不得異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