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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轉知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以下簡稱國教署)補助教保服務機構推動本土語言及在地文化融入教保活動課程原則」第6點、第8點及第3點附表1、附表2、第5點附件1、附件6,業經本署於中華民國112年4月26日以1120049560A號令修正發布,茲檢送發布令影本(含附件)1份,請查照。

一、依據國教署 112 年 4 月 26 日臺教國署幼字第 1120049560B 號函辦理。

二、發布令及修正規定掃描檔如附件,請自行下載。

主辦單位: 特幼科
承辦單位: 特幼科
發布者: 陳怡安
連絡電話: 03-8462860 #254
公告時間: 2023-04-27 10:23:00
最後修改: 2023-04-27 11:23:21
點閱數: 6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