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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013

請各校加強落實中輟預防追蹤與復學輔導工作,請查照。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11 年 4 月 12 日召開「研商各地方政府多元教育輔導措施、彈性輔導及高關懷課程規劃」會議決議及署 111 年 4 月 18 日臺教國署學字第 1110048639 號函辦理。
二、次依國民小學與國民中學未入學或中途輟學學生通報及復學輔導辦法第 9 條略以,直轄市、縣(市)政府對中輟生復學後不適應一般學校教育課程者,規劃多元教育輔導措施,提供適性教育課程,避免學生再度輟學。前項多元教育輔導措施如下:慈輝班、資源式中途班、合作式中途班及其他具相同功能之教育輔導措施。
三、為使中輟預防追蹤與復學輔導工作更為周延及落實,請有中輟或有中輟之虞學校執行 110 學年度多元教育輔導措施、彈性輔導或高關懷課程,落實中輟預防追蹤與復學輔導工作,維護學生受教權利並提供適性課程,避免學生再度輟學。
主辦單位: 學務管理科
承辦單位: 學務管理科
發布者: 蔡怡欣
連絡電話: 03-8462860#235
傳真號碼: 03-8462776
公告時間: 2022-04-22 08:21:00
最後修改: 2022-04-22 08:2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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