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催繳 【第二次稽催】有關身心障礙學生鑑定安置追蹤回報表繳交事宜,詳如說明。

一、依據111 年 6 月 16 日府教特字第 1110120874 號函( 110 學年度第 4 梯次身心障礙學生疑似鑑定結果)及 111 年 8 月 29 日府教特字第 1110172733 號函( 111 學年度第 1 次鑑定安置會議結果)辦理,收件截止時間為 9 月 30 日下午 4 時前,合先敘明。

二、請下列學校填寫「花蓮縣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安置追蹤回報表」,核章後於🚦111 年 10 月 26 日(星期三)下午 4 時前🚦送達教育處特幼科建檔。

110 學年度第 4 梯次鑑定安置追蹤回報表

🌲國小忠孝國小

🌲幼兒園東華大學附設幼兒園


三、 110 學年度第 4 梯次僅需填寫疑似鑑定取得正式身分之學生,⭐重新評估及研判為疑似障礙(押案)學生無須填寫本表⭐。

四、針對情緒行為障礙、自閉症、視覺障礙及聽覺障礙學生,鑑輔會將另行派員到校進行安置適切性追蹤。

主辦單位: 本府教育處
承辦單位: 特殊及幼兒教育科
發布者: 李雨柔
連絡電話: 8462860#261
傳真號碼: (03)8462780
公告時間: 2022-09-06 16:14:00
最後修改: 2022-11-04 11:38:07
點閱數: 40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