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敦請貴校(單位)人員擔任本府辦理「​111年度防制學生藥物濫用校園宣講師資培訓暨反毒教育宣導」之研習講師及認證講師,請惠予同意公假登記,請查照。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114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100176695號函辦理。

二、研習時間:1111118日(1320-1800分)至1119日(830-1830分),共1.5天,假慈濟大學大愛樓三樓 L306 階梯教室辦理。

主辦單位: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承辦單位: 花蓮縣政府教育處
發布者: 林鈺容
連絡電話: 038462860*222
公告時間: 2022-11-08 14:28:00
最後修改: 2022-11-15 16: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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