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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本府委請貴校辦理「111學年度精進國民中小學教師教 學專業與課程品質計畫-『輔導團總團研習』經費核撥一覽表1份,請貴校於文到後5日內,依第2期核撥金額掣據(會計子目代號CG1137)送府(免備文)請款,請查照。​

主旨:如公告標題。

說明:

  1. 依據本縣 111 學年度精進國民中小學教師教學專業與課程品質計畫辦理。
  2. 請於核定經費額度內依相關經費執行規定控管支應,如有採 購事宜請依政府採購法及相關規定辦理,並請將核定計畫含經費概算會知會計單位,俾利協助計畫執行與管控。
  3. 本案請於計畫辦理完竣後 20 日內(最晚於 112 年 7 月 10 日前), 依「本縣經費執行流程簡化方案」檢送經費結報表一式 2 份 、成果報告(內容包含:活動效益評估分析表(執行率調查表)、核定公文、實施計畫、活動照片及回饋單等)之電子檔上傳 http://community.hlc.edu.tw/modules/tad_assignment/show.php?assn=55 後報本府辦理核結,如有賸餘款請以繳款書併同結報表繳回。
  4. 隨函檢附經費核定表 1 份供參。
主辦單位: 課程教學科
承辦單位: 課程教學科
發布者: 張心秀
連絡電話: 8462860分機569
公告時間: 2022-12-21 17:26:00
最後修改: 2022-12-28 14:13: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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