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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公告 檢送111年度「花蓮縣地方教育發展基金累計留存賸餘款核定表」,請查照。

一、本案依據「花蓮縣地方教育發展基金年度賸餘款處理原則」辦理,業 112 年 4 月 19 日奉准 (1120068703 號簽),由學校彈性運用。

二、本縣所屬各級學校(不含南平中學)「111 年累計留存賸餘數」之核定數詳如「111 年度花蓮縣地方教育發展基金累計留存賸餘款核定表」。

三、「111 年累計留存賸餘數」尚須扣除「112 年已移用累計留存賸餘併決算數」後,始為各校目前「實際可支用累計留存賸餘數」。

四、各校欲支用累計留存賸餘款,請專案函報本府辦理「超支併決算作業」(資本門須再辦理「補辦預算作業」),並檢附「111 年度花蓮縣地方教育發展基金累計留存賸餘款核定表-學校申請版(截至 112 年 4 月 20 日止已申請)」1 份。

主辦單位: 教育處(教育設施科)
發布者: 楊雨蓁
連絡電話: 038462860-313
傳真號碼: 038462782
公告時間: 2023-04-20 11:31:00
最後修改: 2023-04-20 11:39:40
點閱數: 1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