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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花蓮縣政府教育處處務公告-：方建興的所有公告</title>
    <link>https://bulletin.hlc.edu.tw/</li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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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給花蓮各國中、國小教職人員的一封信</title>
        <link>https://bulletin.hlc.edu.tw/modules/news/index.php?page=department&amp;id=46630</link>
        <description>各位國中小學教職人員，你們好：　　我是北區國稅局花蓮分局長方建興，我也曾在花商及其他學校擔任教職，老師的辛勞我能體會，尤其今年又是你們的所得要開始辦理申報，對從未申報過的你們一定有一些不適應，為了幫大家順利完成申報，也體恤各位老師平時上課日不便到國稅局來讓我們輔導申報，所以我特別指派同仁，在 5 月 18 日及 19 日上午，開闢本分局六樓大禮堂，為持有「自然人憑證」的你們辦理輔導申報，如果你尚未持有自然人憑證，請就近向戶政事務所申請。　　辦理自然人憑證必須親自到戶政事務所申請，繳交工本費 250 元，可使用五年，如果你尚未持有自然人憑證，請趕快去申請。用自然人憑證申報好處多多，列舉如下：　　一、利用自然人憑證辦理 101 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者，可享有第一批退稅且可參加「報稅真輕鬆，好禮大方送」抽獎活動，獎項豐富。　　二、可自動下載課稅年度所得，毋須逐筆登打，且嗣後若經調查核定有短漏報所得(扣免繳憑單、股利憑單、緩課股票轉讓所得申報憑單)，可免予處罰。　　三、可自動下載課稅年度保險費、房屋貸款利息、教育學費扣除額等，免檢附繳費單據，便利申報。　　依法納稅是義務，合法節稅是權利，為你們服務是我們的職責，希望第一次報稅的老師們都能順利完成，我們感謝你的配合。　　祝福你　 稅稅平安、事事如意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花蓮分局　　　　　　　　           分局長　方建興　敬上　　　　　　　　　　　 　　        2013.05.10</description>
        <pubDate>Fri, 10 May 2013 05:07:00 +16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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