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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花蓮縣政府教育處處務公告-：楊琁如的所有公告</title>
    <link>https://bulletin.hlc.edu.tw/</link>
    <description></descrip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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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檢送「本縣特殊教育鑑定評估人員認證暨接案程序實施計畫」1份，請查照。</title>
        <link>https%3A%2F%2Fbulletin.hlc.edu.tw%2Fmodules%2Fnews%2Findex.php%3Fpage%3Ddepartment%26id%3D120395</link>
        <description>	依據本府 114 年 7 月 22 日府教特字第 1140145692 號函。	復依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身心障礙學生及幼兒鑑定評估人員資格權益及培訓辦法及花蓮縣高級中等以下各教育階段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安置及就學輔導工作實施要點辦理。	請轉知校內鑑定評估人員，並依計畫內容辦理相關工作。</description>
        <pubDate>Tue, 22 Jul 2025 00:59:42 +16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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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te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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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會議時間公告⏰114學年度鑑輔會特殊教育學生第1次鑑定安置會議</title>
        <link>https%3A%2F%2Fbulletin.hlc.edu.tw%2Fmodules%2Fnews%2Findex.php%3Fpage%3Ddepartment%26id%3D119607</link>
        <description>	會議時間： 114 年 8 月 18 日 （星期一）（暫訂，確定日期將再行公告）	會議地點：本府教育處第一會議室	相關申請表請先於✒️&amp;nbsp;114 年&amp;nbsp;7 月 28 日（一）下午 4 時&amp;nbsp;✒️前傳真或送至教育處特幼科。	個案安置類型申請表及評估報告書，請參考附件檔。	個案相關資料：安置（重新安置）評估報告書、個別化教育計畫、特推會會議紀錄、相關評量與測驗以及學習狀況佐證資料等，請於&amp;nbsp;7 月 31 日（四）下午 4 時前送達特幼科，以利後續評估及會議資料彙整。	教育部要求會議七日前需公文通知家長，故請申請學校務必於上述期限前將相關資料送至教育處，逾期者納入下次會議議程討論，煩請各校留意。	⭐所有送件資料請勿以釘書機裝訂⭐，請以迴紋針或長尾夾固定，以利後續資料彙整。	若有相關業務疑慮，歡迎及早致電特幼科，謝謝！&amp;nbsp; &amp;nbsp; &amp;nbsp;※相關表件已更新為 114 學年度版本，請以最新表件內容進行填寫與申請。</description>
        <pubDate>Mon, 14 Jul 2025 09:02:01 +1600</pubDate>
        <guid>https%3A%2F%2Fbulletin.hlc.edu.tw%2Fmodules%2Fnews%2Findex.php%3Fpage%3Ddepartment%26id%3D119607</guid>
    </item>
        <item>
        <title>有關財團法人大學入學考試中心基金會115學年度「身心障礙及重大傷病考生應考服務特殊項目申請之診斷證明書」格式及填寫樣例公告事宜，請查照。</title>
        <link>https%3A%2F%2Fbulletin.hlc.edu.tw%2Fmodules%2Fnews%2Findex.php%3Fpage%3Ddepartment%26id%3D119414</link>
        <description>	依據財團法人大學入學考試中心基金會（以下簡稱考試中心） 114 年 6 月 25 日考試字第 1140001224 號函辦理。	考生申請身心障礙及重大傷病考生應考服務之特殊項目，應繳交考試中心格式之診斷證明書。為保障考生應考權益，使考生具充分時間就診取得診斷證明書， 115 學年度診斷證明書格式及填寫樣例業於 114 年 6 月 20 日（五），公告於考試中心大考中心網站之下載專區，敬請周知相關師生。	115 學年度考試簡章預計於 114 年 8 月 5 日（二）開始銷售與公告，屆時請轉知報名考生，詳閱「身心障礙及重大傷病考生應考服務」申請辦法，以保障個人權益。</description>
        <pubDate>Thu, 03 Jul 2025 09:15:25 +1600</pubDate>
        <guid>https%3A%2F%2Fbulletin.hlc.edu.tw%2Fmodules%2Fnews%2Findex.php%3Fpage%3Ddepartment%26id%3D119414</guid>
    </item>
        <item>
        <title>檢送「國立特殊教育學校114學年度國民教育及學前教育階段特殊教育學生聯合安置─新生安置結果名單」1份，請查照。</title>
        <link>https%3A%2F%2Fbulletin.hlc.edu.tw%2Fmodules%2Fnews%2Findex.php%3Fpage%3Ddepartment%26id%3D118538</link>
        <description>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14 年 6 月 11 日臺教國署原字第 1145701909 號函辦理。	旨揭名單業於 114 年 5 月 16 日公告於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特殊教育網路中心（ https://sencir.spc.ntnu.edu.tw/GoWeb/include/index.php?Page=F  ），請逕行上網查閱。</description>
        <pubDate>Fri, 13 Jun 2025 02:18:09 +1600</pubDate>
        <guid>https%3A%2F%2Fbulletin.hlc.edu.tw%2Fmodules%2Fnews%2Findex.php%3Fpage%3Ddepartment%26id%3D118538</guid>
    </item>
        <item>
        <title>⏰會議公告⏰113學年度鑑輔會特殊教育學生第6次（第四梯次）鑑定安置會議時程</title>
        <link>https%3A%2F%2Fbulletin.hlc.edu.tw%2Fmodules%2Fnews%2Findex.php%3Fpage%3Ddepartment%26id%3D118055</link>
        <description>一、本府以 114 年 5 月 28 日府教特字第 1140106272 號開會通知發文各校。二、會議場次【視審查個案性質安排審查場次】&amp;nbsp; &amp;nbsp; &amp;nbsp; &amp;nbsp; 【A 場次】&amp;nbsp; &amp;nbsp; &amp;nbsp; &amp;nbsp; &amp;nbsp;時間： 114 年 ６月 ５ 日（四）上午 9 時&amp;nbsp; &amp;nbsp; &amp;nbsp; &amp;nbsp; &amp;nbsp;地點：本府教育處第二會議室&amp;nbsp; &amp;nbsp; &amp;nbsp; &amp;nbsp; &amp;nbsp;【B 場次】&amp;nbsp; &amp;nbsp; &amp;nbsp; &amp;nbsp; &amp;nbsp;時間： 114 年 ６月 6 日（五）上午 9 時&amp;nbsp; &amp;nbsp; &amp;nbsp; &amp;nbsp; &amp;nbsp;地點：本府教育處第一會議室三、注意事項&amp;nbsp; &amp;nbsp; &amp;nbsp; ⭐請原安置學校及申請安置學校務必派員參加（特教教師務必參加），並邀請家長出席（隨文附上家長通知書）。&amp;nbsp; &amp;nbsp; &amp;nbsp; ⭐請惠予出席人員公（差）假登記。&amp;nbsp; &amp;nbsp; &amp;nbsp; ⭐家長回函於 114 年 6 月 3 日（二）中午 12 時前回傳。&amp;nbsp; &amp;nbsp; &amp;nbsp; ⭐請出席人員於會議前再次確認處務公告上最新公告之會議時程表。&amp;nbsp; &amp;nbsp; &amp;nbsp; ⭐請各校與會教師與家長於排定之議程時間前 20 分鐘至等候區先進行簽到，招呼後再進入會議室。</description>
        <pubDate>Thu, 29 May 2025 07:48:18 +1600</pubDate>
        <guid>https%3A%2F%2Fbulletin.hlc.edu.tw%2Fmodules%2Fnews%2Findex.php%3Fpage%3Ddepartment%26id%3D118055</guid>
    </item>
        <item>
        <title>⏰會議時間公告⏰113學年度鑑輔會特殊教育學生第6次（第四梯次）鑑定安置會議</title>
        <link>https%3A%2F%2Fbulletin.hlc.edu.tw%2Fmodules%2Fnews%2Findex.php%3Fpage%3Ddepartment%26id%3D117161</link>
        <description>	會議時間： 114 年 ６ 月 5 - 6 日&amp;nbsp;	&amp;nbsp;		會議地點：本府教育處第一會議室	&amp;nbsp;		相關申請表請先於✒️&amp;nbsp;114 年&amp;nbsp;5 月 15 日（四）下午 4 時&amp;nbsp;✒️前傳真或送至教育處特幼科。	&amp;nbsp;		個案安置類型申請表及評估報告書，請參考附件檔。	&amp;nbsp;		個案相關資料：安置（重新安置）評估報告書、個別化教育計畫、特推會會議紀錄、相關評量與測驗以及學習狀況佐證資料等，請於&amp;nbsp;5 月 19 日（一）下午 4 時前送達特幼科，以利後續評估及會議資料彙整。	&amp;nbsp;		教育部要求會議七日前需公文通知家長，故請申請學校務必於上述期限前將相關資料送至教育處，逾期者納入下次會議議程討論，煩請各校留意。	&amp;nbsp;		⭐所有送件資料請勿以釘書機裝訂⭐，請以迴紋針或長尾夾固定，以利後續資料彙整。	&amp;nbsp;		若有相關業務疑慮，歡迎及早致電特幼科，謝謝！</description>
        <pubDate>Fri, 16 May 2025 02:13:51 +1600</pubDate>
        <guid>https%3A%2F%2Fbulletin.hlc.edu.tw%2Fmodules%2Fnews%2Findex.php%3Fpage%3Ddepartment%26id%3D117161</guid>
    </item>
        <item>
        <title>【公文附件下載】113學年度鑑輔會第4梯次鑑定安置初判結果相關附件</title>
        <link>https%3A%2F%2Fbulletin.hlc.edu.tw%2Fmodules%2Fnews%2Findex.php%3Fpage%3Ddepartment%26id%3D117393</link>
        <description>花蓮縣政府 114 年 5 月 13 日府教特字第 1140095220 號函文附件，請有需要之教師逕行下載使用。</description>
        <pubDate>Tue, 13 May 2025 03:56:08 +1600</pubDate>
        <guid>https%3A%2F%2Fbulletin.hlc.edu.tw%2Fmodules%2Fnews%2Findex.php%3Fpage%3Ddepartment%26id%3D117393</guid>
    </ite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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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重要公告】113學年度國中階段身心障礙學生跨階段轉銜工作計畫</title>
        <link>https%3A%2F%2Fbulletin.hlc.edu.tw%2Fmodules%2Fnews%2Findex.php%3Fpage%3Ddepartment%26id%3D117177</link>
        <description>一、本府 114 年 4 月 21 日府教特字第 1140077240 號函附件。二、原安置學校請辦理下列事項：	114 年 6 月 30 日前至教育部通報網完成轉銜資料表之填寫。	&amp;nbsp;		114 年 7 月 31 日前邀請下一階段安置學校召開生涯轉銜會議，並配合適性安置輔導及其他升學管道結果至教育部通報網完成學生異動。	&amp;nbsp;		本縣縣屬高級中學請於 114 年 8 月 15 日前完成新生接收。</description>
        <pubDate>Mon, 21 Apr 2025 01:18:50 +16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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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tem>
        <item>
        <title>「各教育階段身心障礙學生個案轉銜服務資料通報注意事項」，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14年4月17日以臺教學（四）字第1142801433A號令修正發布，名稱並修正為「各教育階段身心障礙學生與幼兒轉銜服務資料通報注意事項」，茲檢送發布令影本及行政規則修正規定各1份，請查照。</title>
        <link>https%3A%2F%2Fbulletin.hlc.edu.tw%2Fmodules%2Fnews%2Findex.php%3Fpage%3Ddepartment%26id%3D117169</link>
        <description>	依據教育部 114 年 4 月 17 日臺教學(四)字第 1142801433B 號函辦理。	本案電子檔得於本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https://edu.law.moe.gov.tw  ）下載。	若對本行政規則修正有任何疑問，請逕洽教育部學生事務及特殊教育司洪專員，電話：（ 02 ） 7736-7892 。</description>
        <pubDate>Mon, 21 Apr 2025 01:10:41 +1600</pubDate>
        <guid>https%3A%2F%2Fbulletin.hlc.edu.tw%2Fmodules%2Fnews%2Findex.php%3Fpage%3Ddepartment%26id%3D117169</guid>
    </ite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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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國教署辦理113學年度第2學期高級中等學校身心障礙學生重新安置作業，倘有重新安置需求者，請依說明辦理，請查照。</title>
        <link>https%3A%2F%2Fbulletin.hlc.edu.tw%2Fmodules%2Fnews%2Findex.php%3Fpage%3Ddepartment%26id%3D117093</link>
        <description>	依據 114 年 4 月 15 日臺教國署原字第 1145701130A 號函辦理。	113 學年度第 2 學期重新安置作業相關規定如下：			申請時間為 114 年 5 月 1 日至 114 年 5 月 31 日。		學生於學校就讀後有適應不良之情形時，學校應辦理專案輔導至少 3 個月以上，無法改善者，學生之法定代理人得申請校內或校際重新安置；未有 3 個月以上在校學習輔導紀錄者，不得提出申請。		申請重新安置高級中等學校集中式特殊教育班者，以經各級主管機關鑑輔會所核發之智能障礙或其他各類障礙伴隨智能障礙鑑定證明，且具輕、中度智能障礙者為限，並應另檢附能力評估等相關資料。能力評估結果如遺失，請填具「能力評估結果補發申請表」，由學生原就讀學校向身心障礙學生適性輔導安置分區主辦學校提出申請補發。		如學生僅持前述鑑輔會鑑定證明，但未參加身心障礙學生適性輔導安置能力評估者，須於提報前完成補施測能力評估，請參閱「教育部主管高級中等學校身心障礙學生申請重新安置集中式特殊教育班能力評估作業說明」，由學生原就讀學校填具「能力評估申請表」以書面向各身心障礙學生適性輔導安置分區主辦學校（含自辦區）提出申請，由分區主辦學校種子教師協助評估事宜，評估所需費用由申請之學生原就讀學校支應。			為利申請校際重新安置學生未來轉學順利適應，請學生原就讀學校依學生之法定代理人或實際照顧者意願，先行向擬接受安置學校了解缺額及相關事宜，亦請學生之法定代理人或實際照顧者與學生先行至擬接受安置學校進行參訪，以了解學校教學環境、課程規劃、學分修習、交通......等相關問題。	直轄市、縣（市）政府轄屬高級中等學校或特殊教育學校（高職部）之學生，倘有重新安置至教育部主管高級中等學校或特殊教育學校（高職部）者，請先行函知所屬直轄市、縣（市）政府教育局（處），並依本署重新安置作業及流程以紙本方式辦理。請於 114 年 5 月 31 日前將相關申請表及應檢附之文件、資料，免備文逕寄國立彰化特殊教育學校鑑定中心（校址： 51143 彰化縣社頭鄉中山路 1 段 306 號－蕭小姐收）憑辦，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另請將前揭申請相關資料電子檔（ word 檔或 odt 檔）寄至 wenwen@gm.chsmr.chc.edu.tw 彙整。	相關表件請至國立彰化特殊教育學校/鑑定中心（網址 https://sites.google.com/gm.chsmr.chc.edu.tw/icsd  ）/重新安置下載。對申請作業有相關疑義者，請逕洽國立彰化特殊教育學校鑑定中心蕭小姐，聯絡電話： 04-8727303 分機 6234 。	檢附「教育部主管高級中等學校身心障礙學生安置小組實施計畫」、「教育部主管高級中等學校身心障礙學生申請重新安置集中式特殊教育班能力評估作業規範」、「能力評估申請表」及「能力評估結果補發申請表」各 1 份。</description>
        <pubDate>Wed, 16 Apr 2025 04:16:50 +16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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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te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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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會議公告/附件下載⏰113學年度鑑輔會身心障礙學生跨教育階段轉銜安置會議（B場次）時程</title>
        <link>https%3A%2F%2Fbulletin.hlc.edu.tw%2Fmodules%2Fnews%2Findex.php%3Fpage%3Ddepartment%26id%3D116821</link>
        <description>一、本府以 114 年 4 月 1 日府教特字第 1140063342B 號開會通知發文各校。&amp;nbsp;二、開會時間：中華民國 114 年 4 月 8 日（星期二）下午 2 時三、開會地點：本府教育處第一會議室(達固湖灣大路 1 號)※備註：		請通知家長參加，若家長無法參與會議，可委託學校教師代表參加。請各校於 114 年 4 月 7 日中午 12 時前掃描家長通知書回函寄送至本府教育處特幼科承辦人信箱（ dinosaur8634@hlc.edu.tw ）。			為確實評估學生安置需求，請原安置學校(園所)之特教教師務必攜帶學生個別化教育計畫、測驗評量紙本及學習檔案等資料與會。			請原安置學校(園所)與新安置學校遴派相關教師或特教承辦人依會議時程與會，並惠予出席人員公（差）假登記。			請出席人員於會議前再次於處務公告確認最新會議時程表。	</description>
        <pubDate>Tue, 01 Apr 2025 10:54:52 +1600</pubDate>
        <guid>https%3A%2F%2Fbulletin.hlc.edu.tw%2Fmodules%2Fnews%2Findex.php%3Fpage%3Ddepartment%26id%3D116821</guid>
    </ite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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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會議公告⏰113學年度鑑輔會特殊教育學生第5次(第3梯次)鑑定安置會議時程</title>
        <link>https%3A%2F%2Fbulletin.hlc.edu.tw%2Fmodules%2Fnews%2Findex.php%3Fpage%3Ddepartment%26id%3D116784</link>
        <description>一、本府以 114 年 3 月 31 日府教特字第 1140062780B 號開會通知發文各校。二、會議時間：&amp;nbsp;114 年 4 月 7 日（一）下午 2 時三、會議地點：本府教育處第一會議室四、注意事項※請原安置學校及申請安置學校務必派員參加（特教教師務必參加），並邀請家長出席（隨文附上家長通知書），以利個案相關事項討論與安排。※請惠予出席人員公（差）假登記。⭐家長回函於 114 年 4 月 7 日（一）上午 10 時前回傳。⭐請出席人員於會議前再次確認處務公告上最新公告之會議時程表。⭐請各校與會教師與家長於排定之議程時間前 20 分鐘至等候區先進行簽到，招呼後再進入會議室。</description>
        <pubDate>Mon, 31 Mar 2025 00:53:52 +1600</pubDate>
        <guid>https%3A%2F%2Fbulletin.hlc.edu.tw%2Fmodules%2Fnews%2Findex.php%3Fpage%3Ddepartment%26id%3D116784</guid>
    </ite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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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會議公告/附件下載⏰113學年度鑑輔會身心障礙學生跨教育階段轉銜安置會議（A場次）時程</title>
        <link>https%3A%2F%2Fbulletin.hlc.edu.tw%2Fmodules%2Fnews%2Findex.php%3Fpage%3Ddepartment%26id%3D116536</link>
        <description>一、本府以 114 年 3 月 17 日府教特字第 1140053716B 號開會通知發文各校。&amp;nbsp;二、開會時間：中華民國 114 年 3 月 21 日（星期五）下午 2 時三、開會地點：本府教育處第一會議室(達固湖灣大路 1 號)※備註：		請通知家長參加，若家長無法參與會議，可委託學校教師代表參加。請各校於 114 年 3 月 20 日中午 12 時前掃描家長通知書回函寄送至本府教育處特幼科承辦人信箱（ dinosaur8634@hlc.edu.tw ）。			為確實評估學生安置需求，請原安置學校(園所)之特教教師務必攜帶學生個別化教育計畫、測驗評量紙本及學習檔案等資料與會。			請原安置學校(園所)與新安置學校遴派相關教師或特教承辦人依會議時程與會，並惠予出席人員公（差）假登記。			請出席人員於會議前再次於處務公告確認最新會議時程表。	</description>
        <pubDate>Mon, 17 Mar 2025 05:04:23 +16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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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te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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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公文附件下載】113學年度鑑輔會第3梯次鑑定安置初判結果相關附件</title>
        <link>https%3A%2F%2Fbulletin.hlc.edu.tw%2Fmodules%2Fnews%2Findex.php%3Fpage%3Ddepartment%26id%3D116417</link>
        <description>花蓮縣政府 114 年 3 月 12 日府教特字第 1140050092 號函文附件，請有需要之教師逕行下載使用。</description>
        <pubDate>Wed, 12 Mar 2025 00:39:10 +16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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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檢送「本縣特殊教育鑑定評估人員認證暨接案程序實施計畫」1份，請查照。</title>
        <link>https%3A%2F%2Fbulletin.hlc.edu.tw%2Fmodules%2Fnews%2Findex.php%3Fpage%3Ddepartment%26id%3D116127</link>
        <description>一、依據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身心障礙學生及幼兒鑑定評估人員資格權益及培訓辦法及花蓮縣高級中等以下各教育階段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安置及就學輔導工作實施要點辦理。二、請轉知校（園）內特殊教育鑑定評估人員，並依計畫內容辦理相關工作。</description>
        <pubDate>Tue, 25 Feb 2025 01:00:45 +1600</pubDate>
        <guid>https%3A%2F%2Fbulletin.hlc.edu.tw%2Fmodules%2Fnews%2Findex.php%3Fpage%3Ddepartment%26id%3D116127</guid>
    </ite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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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轉知桃園市113學年度高級中等學校身心障礙學生重新安置實施計畫</title>
        <link>https%3A%2F%2Fbulletin.hlc.edu.tw%2Fmodules%2Fnews%2Findex.php%3Fpage%3Ddepartment%26id%3D116111</link>
        <description>一、依據桃園市立桃園特殊教育學校 114 年 2 月 7 日桃資源字第 1140000988 號函辦理。二、旨案 113 學年度第 2 學期重新安置作業相關規定如下：(一) 申請時間 114 年 5 月 1 日至 114 年 5 月 23 日。(二) 學生於學校就讀後有適應不良之情形時，學校應辦理專案輔導至少 3 個月以上，無法改善者，學生之法定代理人得申請校內或校際重新安置；未有 3 個月以上在校學習輔導紀錄者，不得提出申請。(三) 申請重新安置高級中等學校集中式特殊教育班者，以經各級主管機關鑑輔會所核發之智能障礙或其他各類障礙伴隨智能障礙鑑定證明，且具輕、中度智能障礙者為限，並應另檢附能力評估等相關資料。能力評估結果如遺失，由學生原就讀學校向身心障礙學生適性輔導安置分區主辦學校提出申請補發。(四) 如學生僅持各級主管機關鑑輔會鑑定證明，但未參加身心障礙學生適性輔導安置能力評估者，應提報前完成補施測能力評估，評估所需費用由申請之學生原就讀學校支應或依該身心障礙學生適性輔導安置分區規定辦理。三、為利申請校際重新安置學生未來轉學順利適應，請學生原就讀學校依學生之法定代理人或實際照顧者意願，先行向擬接受安置學校了解缺額及相關事宜，亦請學生之法定代理人或實際照顧者與學生先行至擬接受安置學校進行參訪，以了解學校教學環境、課程規劃、學分修習、交通等相關問題。四、教育部或直轄市、縣(市)政府轄屬高級中等學校或特殊教育學校(高職部)之學生，倘有重新安置至桃園市高級中等學校或特殊教育學校(高職部)者，請先行函知所屬教育主管機關同意後依桃園市重新安置作業及流程辦理，並於 114 年 5 月 23 日(郵戳為憑)前將申請表及相關文件，函送至桃園市身心障礙學生職業轉銜與輔導服務中心(桃園特殊教育學校，地址：桃園市桃園區德壽街 10 號)，逾期不予受理。五、本案相關申請檔案亦可至桃園市特殊教育資訊網(網址： https://special.tyc.edu.tw/)→ 本市身心障礙學生職業轉銜與輔導服務中心→高中重新安置專區下載使用。六、倘對本案有相關疑義，請逕洽桃園市身心障礙學生職業轉銜與輔導服務中心劉芷寧主任(聯絡電話： 03-3647099 分機 666)。</description>
        <pubDate>Mon, 24 Feb 2025 03:49:01 +16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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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會議時間公告⏰113學年度鑑輔會特殊教育學生第5次（第三梯次）鑑定安置會議</title>
        <link>https%3A%2F%2Fbulletin.hlc.edu.tw%2Fmodules%2Fnews%2Findex.php%3Fpage%3Ddepartment%26id%3D116012</link>
        <description>一、會議時間： 114 年 4 月 7 （星期一）（暫訂，確定日期將再行公告）二、會議地點：本府教育處第一會議室三、相關申請表請先於✒️&amp;nbsp;114 年&amp;nbsp;3 月 7 日（五）下午 4 時&amp;nbsp;✒️前傳真或送至教育處特幼科。四、個案安置類型申請表及評估報告書，請參考附件檔。五、個案相關資料：安置（重新安置）評估報告書、個別化教育計畫、特推會會議紀錄、相關評量與測驗以及學習狀況佐證資料等，請於&amp;nbsp;3 月 10 日（三）下午 4 時前送達特幼科，以利後續評估及會議資料彙整。六、教育部要求會議七日前需公文通知家長，故請申請學校務必於上述期限前將相關資料送至教育處，逾期者納入下次會議議程討論，煩請各校留意。七、⭐所有送件資料請勿以釘書機裝訂⭐，請以迴紋針或長尾夾固定，以利後續資料彙整。八、若有相關業務疑慮，歡迎及早致電特幼科，謝謝！</description>
        <pubDate>Wed, 19 Feb 2025 02:16:21 +16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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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114年度基本能力檢核國民小學階段高年段（五、六年級）學生電腦報讀服務申請表</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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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為增進特殊教育學生學習成就之表現，本縣 114 年度基本能力檢核全面開放國民小學階段高年段（五、六年級）學生申請電腦報讀服務，請預計申請之學校確實閱讀相關資訊並於期限內完成填報作業。		學校高年段學生應擇一申請報讀服務類型（即全年段皆申請電腦報讀服務、皆申請人工報讀服務）。			欲申請電腦報讀服務之學校應確實參與相關培訓工作（ 113 年 10 月 5 日花蓮縣 113 學年度特殊教育課程教材教法及評量增能研習-電腦報讀規劃與實作或 114 年 3 月 12 日花蓮縣 113 學年度特殊教育課程教材教法及評量增能研習-電腦報讀規劃與實作第二場次）			為配合本縣相關作業流程，各校應於即日起至 114 年 2 月 18 日下午 3 點前完成填報工作（https://forms.gle/f4PQSKyrUsKboTsq6）。			填報結果將彙整為「114 年度基本能力檢核高年段身心障礙學生採用電腦報讀學校名冊」提交試務單位，此填報將作為本年度基本能力檢核採用電腦報讀之依據。	＊攸關學生相關權益，請各校謹慎評估並籌劃電腦報讀相關作業。</description>
        <pubDate>Fri, 14 Feb 2025 02:25:52 +16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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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花蓮縣114年度高級中等以下各教育階段學校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安置實施計畫</title>
        <link>https%3A%2F%2Fbulletin.hlc.edu.tw%2Fmodules%2Fnews%2Findex.php%3Fpage%3Ddepartment%26id%3D115604</link>
        <description>一、本府 114 年 2 月 3 日府教特字第 1140021722 號函。二、依據特殊教育法及特殊教育學生及幼兒鑑定辦法辦理。三、請學校依據計畫及時程辦理鑑定安置工作，相關表件請逕至花蓮特殊教育資源網及處務公告（編號： 115604 ）下載。</description>
        <pubDate>Mon, 03 Feb 2025 10:09:54 +16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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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公文附件下載】身心障礙學生就讀普通班減少班級人數相關表件</title>
        <link>https%3A%2F%2Fbulletin.hlc.edu.tw%2Fmodules%2Fnews%2Findex.php%3Fpage%3Ddepartment%26id%3D115387</link>
        <description>一、本府 114 年 1 月 20 日府教特字第 1140015745 號函附件。二、請各校（園）務必掌握辦理時程，於⭐114 年 3 月 3 日（星期一）下午 5 時前⭐將相關資料送達本府教育處特幼科（非郵戳為憑），逾時不予辦理。</description>
        <pubDate>Mon, 20 Jan 2025 00:50:04 +1600</pubDate>
        <guid>https%3A%2F%2Fbulletin.hlc.edu.tw%2Fmodules%2Fnews%2Findex.php%3Fpage%3Ddepartment%26id%3D115387</gui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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