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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花蓮縣政府教育處處務公告-：陳孟康的所有公告</title>
    <link>https://bulletin.hlc.edu.tw/</li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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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第四次公告】私立幼稚園、托兒所98學年度第1學期辦理扶幼計畫補助款行政作業費，可於98學年度第2學期扶幼計畫就學補助分區審查附領款收據及原始憑證後免備公文當日領取現金</title>
        <link>https%3A%2F%2Fbulletin.hlc.edu.tw%2Fmodules%2Fnews%2Findex.php%3Fpage%3Ddepartment%26id%3D27237</link>
        <description>一、本補助款以現金方式核撥，請園所備齊上述領款收據及原始憑證後免備公文， 98 學年度第 2 學期扶幼計畫就學補助分區審查當日亦可領取(現金)。二、園所領款收據範例請下載參閱。二、園所所送的發票或收據應黏貼於憑證用紙上，採購之品名應與辦理扶幼計畫就學補助有關。</description>
        <pubDate>Fri, 23 Apr 2010 01:39:00 +1600</pubDate>
        <guid>https%3A%2F%2Fbulletin.hlc.edu.tw%2Fmodules%2Fnews%2Findex.php%3Fpage%3Ddepartment%26id%3D27237</guid>
    </ite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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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第二次公告】98學年度第2學期扶持5歲幼兒教育計畫就學補助相關注意事項</title>
        <link>https%3A%2F%2Fbulletin.hlc.edu.tw%2Fmodules%2Fnews%2Findex.php%3Fpage%3Ddepartment%26id%3D27138</link>
        <description>一、 98 學年度第 2 學期各項學前補助申請期限為 99 年 4 月 15 日，因教育部幼生管理系統排富條件發生瑕疵及系統停機等因素，造成園所需重新作業，爰此，園所系統申請補助作業時間擬延至 99 年 4 月 20 日。二、旨揭補助款請領採北、中、南分區辦理審查，中、南區擬訂於 99 年 4 月 28 日，北區擬訂於 99 年 5 月 4 日及 5 日辦理。三、檢附補助款申請作業檢核表及分區辦理配置表等相關作業資料已附加於 99 年 4 月 14 日編號 02154 公告，請務必下載參閱。</description>
        <pubDate>Mon, 19 Apr 2010 01:57:00 +1600</pubDate>
        <guid>https%3A%2F%2Fbulletin.hlc.edu.tw%2Fmodules%2Fnews%2Findex.php%3Fpage%3Ddepartment%26id%3D27138</guid>
    </ite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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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公告「99學年度公私立幼稚園收費應行注意事項」及「花蓮縣政府所屬各國民小學附設幼稚園新生入園注意事項」</title>
        <link>https%3A%2F%2Fbulletin.hlc.edu.tw%2Fmodules%2Fnews%2Findex.php%3Fpage%3Ddepartment%26id%3D27136</link>
        <description>請下載參閱</description>
        <pubDate>Mon, 19 Apr 2010 01:53:00 +1600</pubDate>
        <guid>https%3A%2F%2Fbulletin.hlc.edu.tw%2Fmodules%2Fnews%2Findex.php%3Fpage%3Ddepartment%26id%3D27136</guid>
    </ite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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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圖象性格分析與潛能開發研習』相關注意事項</title>
        <link>https%3A%2F%2Fbulletin.hlc.edu.tw%2Fmodules%2Fnews%2Findex.php%3Fpage%3Ddepartment%26id%3D27119</link>
        <description>一、研習時間： 99 年 5 月 29 日上午 9 點至下午 4 點 30 分二、請參加學員務必攜帶一本常用的繪本及自備環保杯。</description>
        <pubDate>Fri, 16 Apr 2010 05:53:00 +1600</pubDate>
        <guid>https%3A%2F%2Fbulletin.hlc.edu.tw%2Fmodules%2Fnews%2Findex.php%3Fpage%3Ddepartment%26id%3D27119</guid>
    </ite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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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98學年度第2學期扶持5歲幼兒教育計畫就學補助相關注意事項</title>
        <link>https%3A%2F%2Fbulletin.hlc.edu.tw%2Fmodules%2Fnews%2Findex.php%3Fpage%3Ddepartment%26id%3D27073</link>
        <description>一、 98 學年度第 2 學期各項學前補助申請期限為 99 年 4 月 15 日，因教育部幼生管理系統排富條件發生瑕疵及系統停機等因素，造成園所需重新作業，爰此，園所系統申請補助作業時間擬延至 99 年 4 月 20 日。二、旨揭補助款請領採北、中、南分區辦理審查，中、南區擬訂於 99 年 4 月 28 日，北區擬訂於 99 年 5 月 4 日及 5 日辦理。三、檢附補助款申請作業檢核表及分區辦理配置表等相關作業資料已附加於 99 年 4 月 14 日編號 02154 公告。</description>
        <pubDate>Wed, 14 Apr 2010 08:14:00 +1600</pubDate>
        <guid>https%3A%2F%2Fbulletin.hlc.edu.tw%2Fmodules%2Fnews%2Findex.php%3Fpage%3Ddepartment%26id%3D27073</gui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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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第三次公告】有關私立幼稚園托兒所98學年度第1學期辦理扶幼計畫補助款行政作業費</title>
        <link>https%3A%2F%2Fbulletin.hlc.edu.tw%2Fmodules%2Fnews%2Findex.php%3Fpage%3Ddepartment%26id%3D27072</link>
        <description>一、園所領款收據範例請下載參閱。二、園所所送的發票或收據應黏貼於憑證用紙上，採購之品名應與辦理扶幼計畫就學補助有關。三、本補助款以現金方式核撥，請園所備齊上述領款收據及原始憑證後免備公文，直接向承辦人領取現金。</description>
        <pubDate>Wed, 14 Apr 2010 08:06:00 +1600</pubDate>
        <guid>https%3A%2F%2Fbulletin.hlc.edu.tw%2Fmodules%2Fnews%2Findex.php%3Fpage%3Ddepartment%26id%3D27072</guid>
    </item>
        <item>
        <title>99年度花蓮縣幼兒園防災教育教材研習，請踴躍報名參加。</title>
        <link>https%3A%2F%2Fbulletin.hlc.edu.tw%2Fmodules%2Fnews%2Findex.php%3Fpage%3Ddepartment%26id%3D27071</link>
        <description>一、依據：國立臺北教育大學 99 年 1 月 20 日北教大幼字第 0990000606 號函辦理。二、目的：（一）增進幼稚園教師及托兒所教保人員對火災、地震、跌撞傷的認識。（二）提升幼稚園教師及托兒所教保人員對火災、地震、跌撞傷處理的能力。（三）落實幼教機構對公共安全的維護與體認，提供幼兒最佳的學習環境。三、辦理單位：（一）指導單位：教育部（二）主辦單位：國立台北教育大學、花蓮縣政府（三）承辦單位：花蓮縣明義國小（四）協辦單位：幼教資源中心五、參加人員：每場次 50 人參加對象：園所長、幼稚園教師（含代理代課教師）、保育人員、行政人員六、研習日期： 99 年 5 月 12 日（星期三）    研習地點：花蓮縣明義國小博愛分校幼稚園(花蓮市建林街 163 號之 1)七、研習內容：如附件（一）</description>
        <pubDate>Wed, 14 Apr 2010 08:03:00 +1600</pubDate>
        <guid>https%3A%2F%2Fbulletin.hlc.edu.tw%2Fmodules%2Fnews%2Findex.php%3Fpage%3Ddepartment%26id%3D27071</gui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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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98學年度第2學期扶持5歲幼兒教育計畫就學補助，請依說明段辦理</title>
        <link>https%3A%2F%2Fbulletin.hlc.edu.tw%2Fmodules%2Fnews%2Findex.php%3Fpage%3Ddepartment%26id%3D27054</link>
        <description>一、依據教育部 98 年 9 月 4 日台國（三）字第 0980152463 號函辦理。二、旨揭補助款請領方式採北、中、南分區辦理，請各校依分區辦理配置表於指定時間內備齊相關申請資料親送受理地點辦理補助事宜。三、請幼托園所確實申報，經查如有不實或將幼生補助款做不當支用，除應繳回虛報之補助款外，並依相關規定予以糾正、減班或撤銷國幼班設置，並追究有關工作人員責任。四、補助款申請請貴園確實依申請作業檢核表檢附相關申請資料，另「98 學年度第 2 學期扶持五歲幼兒教育計畫國幼班補助申請表」及「扶持五歲幼兒教育計畫申請確認單」請家長完整勾選補助內容並簽名或核章，送審當日請備齊所需資料，如所附資料不齊全本府將不予受理。五、相關表件請下載。</description>
        <pubDate>Wed, 14 Apr 2010 00:31:00 +16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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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te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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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公私立幼稚園】98學年度第2學期中低收入家庭幼童托教補助申請</title>
        <link>https%3A%2F%2Fbulletin.hlc.edu.tw%2Fmodules%2Fnews%2Findex.php%3Fpage%3Ddepartment%26id%3D26941</link>
        <description>一、依據教育部 97 年 5 月 27 日台國(三)字第 0970084617B 號函發布之「中低收入家庭幼童托教補助實施計畫」。二、符合本計畫補助對象，每人每學期最高補助新臺幣六千元，但就讀之幼稚園實際收費較低者，依實際情形補助。三、已請領特殊境遇子女托育津貼補助、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之原住民幼童托教補助者，不得重複請領本項補助。但依據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辦理原住民幼童托教補助作業要點第三點第（二）款請領補助費用者，不在此限，但請領總額不得多於實際繳費之額度。四、補助對象： 93 年 9 月 2 日起至 94 年 9 月 1 日止出生之幼童並符合中低收入戶資格者，但依特殊教育法規定就讀公、私立幼稚園者不在此限。五、有關中低收入家庭幼童身分認定證明日期均以年度計算，本次補助認定之證明文件採日期至 99 年 12 月 31 日止。六、幼稚園自即日起至 4 月 15 日止，檢具：(1)公立學校收款收據；私立幼稚園領款收據（請依本府規定格式）。 (2)99 年度中低收入家庭幼童認定證明。(3)教育部幼生管理系統產出之印領清冊 2 份。（ 4 ）幼生 98 學年度第 2 學期繳費收據（學費、學雜費）正本，依序排列函報本府教育處申請補助。七、中低收入家庭幼童托教補助實施計畫及私立幼稚園領款收據請下載參閱。</description>
        <pubDate>Wed, 07 Apr 2010 06:09:00 +16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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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第二次公告】有關98學年度第1學期辦理扶幼計畫補助款行政作業費</title>
        <link>https%3A%2F%2Fbulletin.hlc.edu.tw%2Fmodules%2Fnews%2Findex.php%3Fpage%3Ddepartment%26id%3D26891</link>
        <description>一、園所領款收據範例請下載參閱。二、園所所送的發票或收據應黏貼於憑證用紙上，採購之品名應與辦理扶幼計畫就學補助有關。三、本補助款以現金方式核撥，請園所備齊上述領款收據及原始憑證後免備公文，直接向承辦人領取現金。</description>
        <pubDate>Fri, 02 Apr 2010 02:19:00 +16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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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98學年度第2學期扶幼計畫請領補助相關注意事項</title>
        <link>https%3A%2F%2Fbulletin.hlc.edu.tw%2Fmodules%2Fnews%2Findex.php%3Fpage%3Ddepartment%26id%3D26876</link>
        <description>因教育部幼生管理系統因系統排富條件發生瑕疵及系統停機等因素，造成園所不便，請見諒，為補助款順利請領，請園所造冊前再次確認下列相關事項：一、教育部幼生管理系統學雜費全天及半天參數設定值正確與否，參數設定值將影響學費全免幼生的補助金額，如有疑問請電洽承辦人，請勿自行修正。二、確認應請領的人數(92 年 9 月 2 日至 93 年 9 月 1 日 5 歲年段幼童)及檢視該幼生請領補助金額是否符合補助標準。三、請確實依家長填寫之扶幼計畫申請表內容(家長填的子女數與所得集距)進行幼生管理系統資料比對作業後發確認單給家長確認。四、申請確認單上如家長勾選不同意比對結果時，應請家長檢附相關資料(該幼童＋父親＋母親之 97 年度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清單及財產歸屬資料清單、戶籍謄本或其他因特殊個案足以佐證等資料)，由園所進行資料修正。五、家庭子女數之計算方式係以 98 年 6 月 30 日前完成出生登記並具有監護扶養之子女為原則。六、幼生繳費證明（每位幼童應繳交就讀園所之繳費收據 1 份，含學費及至少一個月之月費或相關抵繳證明等代替繳費收據）。七、其他屬查無資料或不同意比對結果欲檢附證明一覽表請下載參閱。</description>
        <pubDate>Thu, 01 Apr 2010 07:24:00 +16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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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轉知「全國幼生管理系統」上的raid卡發生硬體故障(影響範圍為3月24日下午1點至3月24日下午4點)</title>
        <link>https%3A%2F%2Fbulletin.hlc.edu.tw%2Fmodules%2Fnews%2Findex.php%3Fpage%3Ddepartment%26id%3D26822</link>
        <description>親愛的幼教夥伴： 很抱歉，由於教育部「全國幼生管理系統」上的 raid 卡發生硬體故障，致使園所資料部分遺失(影響範圍為 3 月 24 日下午 1 點至 3 月 24 日下午 4 點)，對於此部分深感十萬分抱歉！相關處理方式如下：幼生資料不見：近日內新生資料已輸入至系統，小朋友基本資料卻不見。請至園所資料維護區→幼生資料維護→新增即可。 已申請查調幼童資料遺失：請至扶幼計畫補助專區→扶幼計畫申請→將已經符合扶幼計畫補助對象幼童名單勾選並依申請書內容鍵入(子女數、所得級距)→按下【確定申請開始線上查調】→最後按下【列印全部確認單】，若確認單已經列印過且給家長簽章的則毋須再次列印，在開啟的列印視窗中按下取消即可。 已經建立之清冊遺失：請至扶幼計畫補助專區→請領清冊維護→按下全選→選擇【儲存】或是【儲存後送出申請】，印領清冊已經列印過的且已經蓋章者毋須再次列印，請在紙本上最末頁修改清冊編號(更正為與系統上一致)即可。最後再請園所應請領人數與確認金額是否正確。造成不便之處，請見諒</description>
        <pubDate>Mon, 29 Mar 2010 09:27:00 +1600</pubDate>
        <guid>https%3A%2F%2Fbulletin.hlc.edu.tw%2Fmodules%2Fnews%2Findex.php%3Fpage%3Ddepartment%26id%3D26822</guid>
    </item>
        <item>
        <title>關於98學年度第2學期扶幼計畫補助部分幼生資格異動案</title>
        <link>https%3A%2F%2Fbulletin.hlc.edu.tw%2Fmodules%2Fnews%2Findex.php%3Fpage%3Ddepartment%26id%3D26786</link>
        <description>關於 98 學年度第 2 學期扶幼計畫補助部分幼生資格異動案說明如下：一、	依據教育部 99 年 3 月 24 日台國(三)字 0990048786E 號函辦理。二、	教育部係採簡化便民之精神推動扶持 5 歲幼兒教育計畫，爰循例由相關部會提供家戶年所得、家有子女數及排富條件等資料，經交叉比對後註記於全國幼生管理系統。家長提出補助申請後，園所再於系統進行比對及協助後續申請補助事宜。  三、	本學期因排富條件程式發生瑕疵，致使系統誤判「部分不動產或利息所得超過規定應予排除者」為可補助之對象。雖前開部分對象已完成申請確認或由園所完成請領清冊造冊，惟基於渠等不符合本計畫補助資格之規定，爰業由維護廠商及時修正，並重新比對且逕予排除。  四、	檢附系統誤判之幼生名冊 1 份，名冊中之幼生業已排除於補助對象之列，若幼生家長認其符合補助資格，應請提供財稅及其他相關佐證資料重新申請並於系統比對。至於已完成造冊之園所，倘有幼生因前述事項經排除於補助對象之列者，亦請重新造冊。 五、	所提供之系統排富程式所造成誤判之幼生清單，已做以下處理動作：檔名：○○縣幼稚園(已申請系統誤判資格符合小朋友清單)          ○○縣幼稚園(已造冊系統確認誤判已刪除之小朋友清單)★	處理動作：1.已申請未造冊：系統已將誤判之小朋友自”扶幼計畫申請”中查調結果刪除。       2.已申請、造冊：系統除將誤判之小朋友自”扶幼計畫申請”中查調結果刪除，另將小朋友單筆自清冊中刪除。六、園所應執行動作：重新執行查調步驟如下：★ “扶幼計畫申請”→挑選欲申請小朋友→勾選小朋友名單→確認申請，開始線上查調財稅資料★  列印單一確認單，將重新查調結果，交由家長簽名確認。★  家長如果對於比對結果有疑義，仍應請提供財稅及其他相關佐證資料協助審核修正。七、所有因系統排富程式誤判之幼生清冊，已請廠商逐一通知所有受影響之幼托園所，另於幼生管理系統設定訊息視窗，於所有受影響之幼托園所登入系統時將顯示提醒訊息。八、造成園所及家長您的不便，懇請見諒。</description>
        <pubDate>Fri, 26 Mar 2010 03:02:00 +16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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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tem>
        <item>
        <title>98學年度第1學期辦理扶幼計畫補助款行政作業費(領款收據範例)</title>
        <link>https%3A%2F%2Fbulletin.hlc.edu.tw%2Fmodules%2Fnews%2Findex.php%3Fpage%3Ddepartment%26id%3D26785</link>
        <description>一、請下載參閱。二、發票或收據請黏貼於憑證用紙並核章。</description>
        <pubDate>Fri, 26 Mar 2010 02:14:00 +1600</pubDate>
        <guid>https%3A%2F%2Fbulletin.hlc.edu.tw%2Fmodules%2Fnews%2Findex.php%3Fpage%3Ddepartment%26id%3D26785</guid>
    </ite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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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第二次公告)召開「99學年度公私立幼稚園收費應行注意事項」(草案)及「花蓮縣政府所屬各國民小學附設幼稚園新生入園注意事項」(草案)會議</title>
        <link>https%3A%2F%2Fbulletin.hlc.edu.tw%2Fmodules%2Fnews%2Findex.php%3Fpage%3Ddepartment%26id%3D26722</link>
        <description>一、本府訂於 99 年 3 月 24 日召開「99 學年度公私立幼稚園收費應行注意事項」(草案)及「花蓮縣政府所屬各國民小學附設幼稚園新生入園注意事項」(草案)會議。二、開會時間： 99 年 3 月 24 日(星期三)下午 2 點 30 分三、開會地點：鑄強國小三樓階梯教室</description>
        <pubDate>Tue, 23 Mar 2010 00:54:00 +1600</pubDate>
        <guid>https%3A%2F%2Fbulletin.hlc.edu.tw%2Fmodules%2Fnews%2Findex.php%3Fpage%3Ddepartment%26id%3D26722</guid>
    </item>
        <item>
        <title>召開「99學年度公私立幼稚園收費應行注意事項」(草案)及「花蓮縣政府所屬各國民小學附設幼稚園新生入園注意事項」(草案)會議</title>
        <link>https%3A%2F%2Fbulletin.hlc.edu.tw%2Fmodules%2Fnews%2Findex.php%3Fpage%3Ddepartment%26id%3D26721</link>
        <description>一、本府訂於 99 年 3 月 24 日召開「99 學年度公私立幼稚園收費應行注意事項」(草案)及「花蓮縣政府所屬各國民小學附設幼稚園新生入園注意事項」(草案)會議。二、開會時間： 99 年 3 月 24 日(星期三)下午 2 點 30 分三、開會地點：鑄強國小三樓階梯教室四、「99 學年度公私立幼稚園收費應行注意事項」(草案)及「花蓮縣政府所屬各國民小學附設幼稚園新生入園注意事項」(草案)請下載參閱。</description>
        <pubDate>Tue, 23 Mar 2010 00:53:00 +1600</pubDate>
        <guid>https%3A%2F%2Fbulletin.hlc.edu.tw%2Fmodules%2Fnews%2Findex.php%3Fpage%3Ddepartment%26id%3D26721</gui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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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公告「99學年度公私立幼稚園收費應行注意事項」(草案)及「花蓮縣政府所屬各國民小學附設幼稚園新生入園注意事項」(草案)</title>
        <link>https%3A%2F%2Fbulletin.hlc.edu.tw%2Fmodules%2Fnews%2Findex.php%3Fpage%3Ddepartment%26id%3D26690</link>
        <description>一、依教育部扶幼計畫對就讀公立幼稚園之補助基準，係以 96 年 8 月 1 日各直轄市、縣(市)政府所發布之公立幼稚園各類幼兒收費基準或函報該部有關公立幼稚園之收費公文為依據。自 96 年 8 月 1 日後，除部分因原物料上漲而微幅調整餐點費之因素外，不得為費用之調整，爰此， 99 學年度公私立幼稚園收費應行注意事項草案不予調整收費。二、如有草案修正意見，請於本(99)年 3 月 25 日前函報本府。</description>
        <pubDate>Fri, 19 Mar 2010 07:25:00 +1600</pubDate>
        <guid>https%3A%2F%2Fbulletin.hlc.edu.tw%2Fmodules%2Fnews%2Findex.php%3Fpage%3Ddepartment%26id%3D26690</gui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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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關於98學年第2學期扶持5歲幼兒教育計畫就學補助相關事宜一案</title>
        <link>https%3A%2F%2Fbulletin.hlc.edu.tw%2Fmodules%2Fnews%2Findex.php%3Fpage%3Ddepartment%26id%3D26487</link>
        <description>一、旨揭補助之申請於本(99)年 3 月 1 日起開放全國幼生管理系統線上作業，申請表請於下載轉發 5 歲年段幼兒(92 年 9 月 2 日至 93 年 9 月 1 日)。 二、旨揭就學補助請園所轉知所屬家長，本學期補助款申請截止日為本(99)年 4 月 15 日，另家長申請本案各項補助時，均應繳交就讀園所之繳費收據 1 份(含學費及至少一個月之月費)。 三、相關補助注意事項、補助流程表件及宣導資料請下載參閱。</description>
        <pubDate>Sun, 07 Mar 2010 08:30:00 +16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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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98學年度第2學期扶持五歲幼兒教育計畫補助申請表</title>
        <link>https%3A%2F%2Fbulletin.hlc.edu.tw%2Fmodules%2Fnews%2Findex.php%3Fpage%3Ddepartment%26id%3D26420</link>
        <description>幼生管理系統 97 年度財稅資料業已匯入完畢，請園所先行發放「本縣 98 學年度第 2 學期扶持五歲幼兒教育計畫補助申請表」供家長填寫申請，各園所於家長繳交申請表前，不得於系統查調或比對其家戶資料，以符合電腦處理個人資料保護法之規定。</description>
        <pubDate>Tue, 02 Mar 2010 08:37:00 +16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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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第二次公告】花蓮縣98學年度第2學期學雜費檢核暨幼生管理系統參數設定值表</title>
        <link>https%3A%2F%2Fbulletin.hlc.edu.tw%2Fmodules%2Fnews%2Findex.php%3Fpage%3Ddepartment%26id%3D26303</link>
        <description>一、本府 99 年 2 月 12 日府教特字第 0990027568 號發文在案。二、本表填妥後併同全日及半日班之收款收據，於 99 年 3 月 2 日前  函送 本府教育處特殊教育科。三、另 貴校（園）學雜費參數設定(含全日及半日制)總額，倘因午餐代辦費費用依本縣國民小學辦理午餐執行要點而超過收費上限時，請  函送 本府教育處，俾利於彙整後函請教育部協助參數設定。四、請自行於開學後於幼生管理系統設定  98 學年度第 2 學期學雜費參數 ，俾利於核定扶持五歲幼兒教育計畫就學補助。五、請注意全日制及半日制學雜費均須於系統設定，確定無收托半日制者，半日制參數方可設置為零。</description>
        <pubDate>Wed, 24 Feb 2010 07:56:00 +16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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