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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花蓮縣政府教育處處務公告-：department-終身教育科</title>
    <link>https://bulletin.hlc.edu.tw/</li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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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財團法人戴水教育基金會辦理【我們的幸福色彩·親子寫生“家”年華】寫生比賽，敬請幼兒園、 國小鼓勵所屬人員踴躍參加，請查照。</title>
        <link>https%3A%2F%2Fbulletin.hlc.edu.tw%2Fmodules%2Fnews%2Findex.php%3Fpage%3Ddepartment%26id%3D125711</link>
        <description>一、依據財團法人戴水教育基金會 115 年 3 月 3 日戴水字第 1150303072 號函辦理。二、活動內容請參照活動網頁（ https://reurl.cc/laGLYv ）。三、活動資訊如下：（一）報名方式採線上報名： https://reurl.cc/rKWj5k 。（二）比賽組別：幼兒園組、低年級組(國小 1〜2 年級)、中年級組(國小 3~4 年級)、高年級組(國小 5~6 年級)。（三）活動日期：訂於 115 年 4 月 4 日(星期六)上午 9:30 起至下午 1:00 止(前 20 分鐘為報到時間)。（四）活動地點：益品美術館(南投縣鹿谷鄉中正路二段 211 巷 19 號)。（五）報名截止日期：自即日起至 115 年 3 月 24 日(二)止。（六）相關疑問請洽本會負責窗口林小姐，電話： 02-27213362 。</description>
        <pubDate>Thu, 05 Mar 2026 06:35:22 +16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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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第二次公告] 有關114年度【執行交通安全教育報告書】提報日期延長至115年3月13日(五)，惠請尚未完成資料上傳之本縣國中小學校依限繳交電子檔，請查照。</title>
        <link>https%3A%2F%2Fbulletin.hlc.edu.tw%2Fmodules%2Fnews%2Findex.php%3Fpage%3Ddepartment%26id%3D125662</link>
        <description>說明：一、依據本處公告編號 124808 (115 年 1 月 20 日公告)暨行政院 113 年 2 月 7 日院臺交字第 1135002322 號函核頒「國家道路交通安全綱要計畫(113-116 年)」辦理。二、請尚未完成資料上傳學校依所附電子檔，詳填 114 年度國民中小學【執行交通安全教育報告書】（注意：格式內容與 113&amp;nbsp;年度版本不一樣）。三、請以電子檔形式（以校名為檔案夾名稱，例如 OO 國中、 OO 國小）上傳本報告書至雲端硬碟 （https://reurl.cc/6bR7LO），如有未執行事項，亦請填寫說明原因。四、上傳繳交期限：115&amp;nbsp;年&amp;nbsp;3&amp;nbsp;月&amp;nbsp;13&amp;nbsp;日星期五下午 17:30&amp;nbsp;前。五、惠請貴校依限繳交，俾利彙整本縣各國中小相關資料並應用於【交通部115 年道路交通安全考評作業】。</description>
        <pubDate>Wed, 04 Mar 2026 02:47:59 +16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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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新北市政府警察局115年婦幼安全「國民小學海報創作」、「攝影創作」及「Logo創作」比賽辦法及宣傳海報各1份，請惠予協助公告，請查照。</title>
        <link>https%3A%2F%2Fbulletin.hlc.edu.tw%2Fmodules%2Fnews%2Findex.php%3Fpage%3Ddepartment%26id%3D125600</link>
        <description>一、依據新北市政府警察局 115 年 3 月 2 日新北警婦字第 1150361279 號函辦理。二、報名日期：即日起至 115 年 5 月 11 日止（以郵戳為憑）。三、參賽對象：（一）「國民小學海報創作」：以 114 年 9 月起就讀本市各立國民小學之學生為限，分為低（一、二年級學生）、中（三、四年級學生）、高（五、六年級學生）年級 3 個組別。（二）「攝影創作」及「Logo 創作」：以設籍本國之國民，年齡不限。四、作品主題及規格：（一）主題：應與婦幼安全相關，諸如性侵害、性騷擾、跟蹤騷擾、數位性別暴力、兒少性剝削、兒童虐待及家庭暴力等犯罪態樣之防治為主題，內容以正向（保護、守護、愛護）、溫馨和諧為佳。（二）詳如「國民小學海報創作」、「攝影創作」及「Logo 創作」比賽辦法。五、評選規則：（一）評選標準：主題表達（ 40%）、創意表現（ 30%）及作品品質（ 30%）等 3 個項目進行評分。（二）評選作業：評審人員由承辦單位聘請專家學者，組成評審委員會進行評選，擇優錄取評定名次，參選作品倘未達一定水準者，得由評審委員決定該名次從缺。（三）著作權：得獎者須與本局簽訂著作財產權讓與切結書，該項權利歸屬本局，且不行使著作人格權，惟同意作者以複製方式保留作品。&amp;nbsp;</description>
        <pubDate>Mon, 02 Mar 2026 06:46:03 +16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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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轉知慈光山人乘寺辦理「慈光山人文獎」第二十屆全國書法比賽，詳如說明，歡迎有興趣者踴躍報名參加，請查照。</title>
        <link>https%3A%2F%2Fbulletin.hlc.edu.tw%2Fmodules%2Fnews%2Findex.php%3Fpage%3Ddepartment%26id%3D125590</link>
        <description>一、比賽採分組方式：國小中年級、國小高年級、國中、高中大專、社會、長春共六組。二、比賽方式為初賽、決賽二階段。(一)初賽:採徵件評選，即日起收件至 115 年 6 月 5 日止，參賽作品寄至慈光山人乘寺，地址：南投縣魚池縣東池村東興巷 24-7 號。(二)決賽:115 年 7 月 19 日上午 10 時 30 分於人乘寺文殊院，現場書寫比賽並當天頒獎。三、相關資訊請至慈光山資訊網http://www.zgs.org.tw查詢。</description>
        <pubDate>Mon, 02 Mar 2026 03:55:01 +16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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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訊息轉知】115年教育部文藝創作獎自本（115）年3月1日起開始徵件，請惠予協助宣傳並鼓勵所屬踴躍參加，請查照。</title>
        <link>https%3A%2F%2Fbulletin.hlc.edu.tw%2Fmodules%2Fnews%2Findex.php%3Fpage%3Ddepartment%26id%3D125527</link>
        <description>一、依據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115年2月25日藝視字第1150200052號函辦理。二、參選資格：(一)教師組：具中華民國國籍之公私立各級學校專任、兼任及退休教師，並領有教師證書或立案學校之聘書。(二)學生組：具中華民國國籍之國內外各級學校在學學生。又，依據「高級中等以下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實施條例」第18條：未入學高級中等學校取得學籍者，得由辦理實驗教育之申請人造具參與實驗教育學生名冊，報請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發給學生身分證明者，亦得參加。三、注意事項：獲本獎特優者，次屆不得參加同一項目，係指同一項目而言；次屆即為次年。故不論隔年次輪替徵賽之「現代戲劇劇本及兒童戲劇劇本」、「傳統戲劇劇本」同屬戲劇劇本項下；「新詩」、「古典詩詞」同屬詩詞項下。四、教育部文藝創作獎參選作品為參選者原創之作品，受著作權保護，而非由人工智慧（AI）生成。五、參選受理期間：自115年3月1日起至115年4月30日截止，採取先線上報名（網址：https://web.arte.gov.tw/philology/）後掛號郵寄送件方式辦理，截止日以郵戳為憑。親送者必須於截止日下午5時前送達。六、收件地址：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100052臺北市中正區南海路43號）；聯絡電話：02-23110574分機251。七、未盡事宜，請詳閱附件。</description>
        <pubDate>Thu, 26 Feb 2026 01:48:54 +16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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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有關教育部「115年國民中小學全民國防教育融入式教學教案研發工作坊」報名一案（國小場次已額滿），惠請本縣國中薦派相關教職員參與審核，請查照。</title>
        <link>https%3A%2F%2Fbulletin.hlc.edu.tw%2Fmodules%2Fnews%2Findex.php%3Fpage%3Ddepartment%26id%3D125514</link>
        <description>說明：一、依據本府 115 年 2 月 6 日府教終字第 1150024664 號函（諒達）暨教育部 115 年 1 月 30 日臺教學(六)字第 1152800259 號函辦理。二、教育部為協助國民中、小學教育階段推動全民國防教育融入式教學工作，引導教師發揮教學創意及巧思，設計全民國防教育融入式課程優良教案，並透過參訪活動豐富教師全民國防知能，爰規劃辦理本工作坊。三、請本縣國民中學於115 年&amp;nbsp;3&amp;nbsp;月&amp;nbsp;3&amp;nbsp;日（星期二）前薦派有意推動全民國防教育融入式教學或是有意參加「教育部第四屆國民中學全民國防教育融入式教學優良教案徵選」者填報本府審核資料連結 https://forms.gle/2KT6EP5ZvEBSGBF17 ，倘資格符合將另函通知貴校旨案研習工作坊報名連結以完成報名。四、國中場次工作坊研習時間與地點如下：１、日期： 115 年 3 月 24 日（星期二）至 25 日（星期三）。２、地點：宜蘭縣村却國際溫泉酒店(若有異動，主辦方將另行通知)。五、請貴校同意核予參加人員公（差）假登記，所需費用由貴校相關經費項下支應。&amp;nbsp;</description>
        <pubDate>Wed, 25 Feb 2026 09:47:48 +16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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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轉知中華民國汽車安全協會「學生總動員」交通安全大競賽─115年度全國汽車交通安全海報創作大賽，惠請本縣高中職及大專院校鼓勵學生踴躍報名參加。</title>
        <link>https%3A%2F%2Fbulletin.hlc.edu.tw%2Fmodules%2Fnews%2Findex.php%3Fpage%3Ddepartment%26id%3D125503</link>
        <description>說明：一、依據教育部 115 年 2 月 24 日臺教社(一)字第 1150017411 號函辦理。二、旨揭活動係針對全國公私立高級中等學校及大專校院學生舉辦，採網路報名方式辦理，活動日期為 115 年 3 月 1 日至 115 年 4 月 30 日止。三、本案如有疑義，請逕洽該協會聯絡人林寶貴高專，連絡電話：(02)2705-1101 轉 141 。四、檢附企劃及活動 DM 各 1 份。</description>
        <pubDate>Wed, 25 Feb 2026 08:22:20 +16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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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轉知有限責任花蓮縣各級學校員生消費合作社聯合社辦理115年花蓮縣「縣長盃」合作教育硬筆書法比賽，詳如附件，歡迎有興趣者，踴躍報名參加，請查照。</title>
        <link>https%3A%2F%2Fbulletin.hlc.edu.tw%2Fmodules%2Fnews%2Findex.php%3Fpage%3Ddepartment%26id%3D125494</link>
        <description>一、收件日期：即日起至 115 年 3 月 31 日下午 5 時止。二、收件地址：花蓮縣光復鄉中正路 2 段 23 號。</description>
        <pubDate>Wed, 25 Feb 2026 07:09:14 +16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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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合唱的魔法森林】2026 裕元獎－全國兒童合唱表演賽 開跑囉！</title>
        <link>https%3A%2F%2Fbulletin.hlc.edu.tw%2Fmodules%2Fnews%2Findex.php%3Fpage%3Ddepartment%26id%3D125482</link>
        <description>&amp;nbsp;重點快速看：✅ 線上報名超方便：只要 2 首達 3 分鐘以上自選曲的錄影＋樂譜。✅ 入選決賽就有交通費補助。✅ 優勝可獲得獎金、獎盃。✅ 有機會和 NTSO 臺灣青年交響樂團同台演出。✅ 前３名還能接受古典音樂台獨家專訪。📌 報名時間：即日起～2026/3/12 （四）📌 可以先報名，之後再補交影片與樂譜！🔎 比賽說明： https://reurl.cc/jm4D9y🔎 立即報名： https://forms.gle/GifAQSMhwPqwKL4X6歡迎有興趣的學校、合唱團帶著孩子一起來玩合唱✨也謝謝一直用音樂陪孩子長大的老師們～❤️有問題都歡迎私訊或聯繫我們唷！🔔電話：(04)2260-3977 （古典音樂台-裕元獎承辦人員）🔔E-mail ： fm977study@gmail.com</description>
        <pubDate>Wed, 25 Feb 2026 03:20:49 +16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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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財團法人麗裕慈善基金會辦理「第四屆我和您的幸福時光兒童藝術比賽」實施辦法及宣傳海報，惠請協助週知並鼓勵踴躍報名，請查照。</title>
        <link>https%3A%2F%2Fbulletin.hlc.edu.tw%2Fmodules%2Fnews%2Findex.php%3Fpage%3Ddepartment%26id%3D125433</link>
        <description>一、依據財團法人麗裕慈善基金會 115 年 2 月 23 日麗裕慈善基字第 1150213023 號函辦理。二、檢附實施計畫及宣傳海報各 1 份。</description>
        <pubDate>Tue, 24 Feb 2026 02:53:47 +16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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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114學年度新住民及子女培力與獎助（勵）學金計畫」1份，惠請各校協助宣傳並鼓勵符合條件之學生踴躍申請，請查照。</title>
        <link>https%3A%2F%2Fbulletin.hlc.edu.tw%2Fmodules%2Fnews%2Findex.php%3Fpage%3Ddepartment%26id%3D123544</link>
        <description>&amp;nbsp;一、依據內政部移民署 114 年 11 月 13 日移署移字第 11401565942 號函辦理。二、為提供全國清寒及優秀之新住民及子女適當關懷扶助及獎勵，同時鼓勵新住民積極參加技術士技能檢定取得證照，培養新住民子女特殊優秀才能，增加社會競爭力，特研訂旨揭計畫。三、有關本計畫重點摘述如下：(一)&amp;nbsp;&amp;nbsp; &amp;nbsp;受理及獲獎公告期間：１、&amp;nbsp;&amp;nbsp; &amp;nbsp;報名期間：自 115 年 2 月 23 日（星期一）起至 115 年 3 月 23 日（星期一）止完成系統報名作業，並下載系統載有流水編號之申請表等資料，連同應檢附文件，於 114 年 3 月 30 日（星期一）前寄至本署，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２、&amp;nbsp;&amp;nbsp; &amp;nbsp;獲獎名單公告：預計 115 年 5 月底。(二)&amp;nbsp;&amp;nbsp; &amp;nbsp;申請對象：１、&amp;nbsp;&amp;nbsp; &amp;nbsp;新住民：依新住民基本法第 2 條規定，其對象如下：(１)&amp;nbsp;&amp;nbsp; &amp;nbsp;經許可在臺灣地區居留、依親居留、長期居留或永久居留之外國人、無國籍人民、大陸地區人民、香港或澳門居民，其配偶為居住臺灣地區設有戶籍國民。（在臺居留、永久居留之婚姻移民）(２)&amp;nbsp;&amp;nbsp; &amp;nbsp;依入出國及移民法第 23 條第 1 項第 1 款至第 7 款、第 9 款、第 10 款、第 2 項或第 3 項，經許可在臺灣地區居留，或依該法第 25 條經許可永久居留，或從事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第 4 條第 4 款第 4 目、第 5 目、第 8 條、第 10 條之專業工作，或依該法第 15 條第 1 項取得工作許可，並經許可在臺灣地區居留或永久居留。（外國投資、專技人員在臺居留或永久居留者）(３)&amp;nbsp;&amp;nbsp; &amp;nbsp;依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 17 條第 4 項規定，經專案許可在臺灣地區長期居留；或依香港澳門關係條例經許可在臺灣地區居留，且其居留事由於符合法定條件後，依法得申請在臺灣地區定居。（大陸地區人民在臺長期居留或港澳居民居留得申請在臺定居者）(４)&amp;nbsp;&amp;nbsp; &amp;nbsp;第 1 款或第 2 款規定之外國人或無國籍人民，經歸化取得我國國籍，以臺灣地區無戶籍國民身分在臺灣地區居留。（外國人或無國籍人民歸化取得國籍在臺居留者）(５)&amp;nbsp;&amp;nbsp; &amp;nbsp;第 1 款或第 3 款規定之大陸地區人民、香港或澳門居民、前款規定之臺灣地區無戶籍國民，或依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 16 條第 2 項規定，經許可在臺灣地區定居。（已在臺設籍之新住民）(６)&amp;nbsp;&amp;nbsp; &amp;nbsp;第 1 款及第 2 款經許可居留之外國人，以未兼具我國國籍者為限。２、&amp;nbsp;&amp;nbsp; &amp;nbsp;新住民子女：前款新住民之子女。(三)&amp;nbsp;&amp;nbsp; &amp;nbsp;核發獎項及金額：１、&amp;nbsp;&amp;nbsp; &amp;nbsp;核發獎項：包括新住民子女特殊才能獎勵金、總統教育獎勵金、新住民及子女優秀及清寒獎（助）學金與新住民證照獎勵金。２、&amp;nbsp;&amp;nbsp; &amp;nbsp;核發金額：視申請獎項核予 2,000 元至 5 萬元不等獎助（勵）學金。四、&amp;nbsp;&amp;nbsp; &amp;nbsp;請協助周知轄區所屬各級學校，推薦及鼓勵符合條件之新住民及子女踴躍報名，並依限完成新住民及子女培力與獎助（勵）學金系統線上報名與寄送申請資料（含申請表及相關佐證資料）至本署（ 10066 臺北市中正區廣州街 15 號，移民事務組沈先生）彙辦，有關系統申請開放期間或如有其他異動，將另行通知。&amp;nbsp;&amp;nbsp;&amp;nbsp;&amp;nbsp;</description>
        <pubDate>Mon, 23 Feb 2026 06:38:51 +16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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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檢送花蓮縣童軍會辦理「花蓮縣115年童軍節慶祝大會暨童軍聯團活動」實施計畫1份，請協助週知並鼓勵踴躍報名，請查照。</title>
        <link>https%3A%2F%2Fbulletin.hlc.edu.tw%2Fmodules%2Fnews%2Findex.php%3Fpage%3Ddepartment%26id%3D125265</link>
        <description>一、依據花蓮縣童軍會 115 年 2 月 8 日花童字第 1150000015 號函辦理。二、旨揭活動預計於 115 年 3 月 14 日(星期六)上午 8 時 30 分至下午 4 時假吉安國小辦理。三、檢附實施計畫 1 份。</description>
        <pubDate>Mon, 23 Feb 2026 03:49:20 +16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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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tem>
        <title>為配合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推動新住民語文課程，請本縣各國民中小學自即日起至 115 年 2 月 13 日（星期五）止至校務系統填報【編號7999】「115 年度新住民語文教學支援老師培訓需求調查」，請查照。</title>
        <link>https%3A%2F%2Fbulletin.hlc.edu.tw%2Fmodules%2Fnews%2Findex.php%3Fpage%3Ddepartment%26id%3D125305</link>
        <description>依據：一、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二、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15 年 2 月 6 日臺教國署原字第 1155700357 號函。公告事項：一、為盤點本縣新住民語文課程開課情形及教學支援老師師資需求，作為本縣向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申請 115 年度新住民語文教學支援老師培訓經費補助 之依據，請各校配合填報本調查。二、調查對象：本縣各公私立國民中小學。三、填報方式：至校務系統【公務填報編號 7999】完成填報。四、填報期限：自即日起至 115 年 2 月 13 日（星期五）止。五、填報內容包含新住民子女現況、語別分布及新住民語文教學支援老師培訓需求等，請各校依實際情形確實填報。</description>
        <pubDate>Fri, 13 Feb 2026 06:04:38 +16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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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tem>
        <item>
        <title>請鼓勵貴校教師踴躍參加「教育部第四屆國民中小學全民國防教育融入式教學優良教案甄選」，獲教育部評選之優良教案將覈實核予稿費，請查照。</title>
        <link>https%3A%2F%2Fbulletin.hlc.edu.tw%2Fmodules%2Fnews%2Findex.php%3Fpage%3Ddepartment%26id%3D125320</link>
        <description>說明：一、依據本府 115 年 1 月 6 日府教終字第 1140260777 號函（諒達）暨教育部 114 年 12 月 30 日臺教學(六)字第 1142805653 號函辦理。二、依「全民國防教育法」、「全民防衛動員準備法」、「各級學校全民國防教育課程內容及實施辦法」、「各級學校推動全民國防教育實施計畫」及「各級學校運用臺灣全民安全指引參考說明」辦理。三、教育部為鼓勵國民中小學教師發揮創意與教學專業知能，甄集優良課程教案，並發掘具全民國防教育教學熱忱及專業之國民中小學教師，爰辦理旨揭活動，以推動及落實國民中小學教育階段之全民國防教育工作。四、實施方式摘述如下（餘請詳見附件實施計畫）：(一)甄選對象：本縣公、私立國民中小學現職教師；每件教案至多 3 名教師且任職學校須為相同縣市，每位教師限參與 1 件教案。(二)教案內容：以國民中小學各學習領域進行設計，融入全民國防教育五大主軸及「臺灣全民安全指引」之相關內容。(三)本縣擇優推薦至多 4 件報部，教育部預評選出優良教案&amp;nbsp;22 件。(四)獲獎個人頒發獎狀，每件教案覈實核予稿費最高新臺幣 1 萬元。五、提交期限：請於 115 年 7 月 31 日前免備文掛號郵寄本府教育處終身教育科。六、 114 年第三屆共 22 件入選優良教案的檔案及資源，掛載公告於教育部學生事務及特殊教育司網站首頁&amp;gt;重要業務專區&amp;gt;全民國防教育&amp;gt;業務資料下載&amp;gt;教學資源處，並上傳教育雲平臺，將優良的教案資源，提供全國國中小老師推行全民國防教育融入式教學參考使用。歡迎各位老師下載運用。	優良教案的檔案及資源下載：https://shorturl.at/si7PG七、請鼓勵貴校教師踴躍參加。</description>
        <pubDate>Wed, 11 Feb 2026 06:38:59 +16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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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有關教育部「115年國民小學暨國民中學全民國防教育融入式教學教案研發工作坊」報名一案，惠請各校於薦派相關教職員參與審核，請查照。</title>
        <link>https%3A%2F%2Fbulletin.hlc.edu.tw%2Fmodules%2Fnews%2Findex.php%3Fpage%3Ddepartment%26id%3D125318</link>
        <description>說明：一、依據本府 115 年 2 月 6 日府教終字第 1150024664 號函（諒達）暨教育部 115 年 1 月 30 日臺教學(六)字第 1152800259 號函辦理。二、教育部為協助國民中、小學教育階段推動全民國防教育融入式教學工作，引導教師發揮教學創意及巧思，設計全民國防教育融入式課程優良教案，並透過參訪活動豐富教師全民國防知能，爰規劃辦理本工作坊。三、工作坊區分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場次，請貴校於115 年 2 月 12 日（星期四）前薦派有意推動全民國防教育融入式教學或是有意參加「教育部第四屆國民中小學全民國防教育融入式教學優良教案徵選」者填報本府審核資料連結 https://forms.gle/2KT6EP5ZvEBSGBF17 ，倘資格符合將另函通知貴校旨案研習工作坊報名連結以完成報名。四、工作坊研習時間與地點如下：(一)國小場次：１、日期： 115 年 3 月 19 日（星期四）至 20 日（星期五）。２、地點：高雄市義大天悅飯店(若有異動，主辦方將另行通知)。(二)國中場次：１、日期： 115 年 3 月 24 日（星期二）至 25 日（星期三）。２、地點：宜蘭縣村却國際溫泉酒店(若有異動，主辦方將另行通知)。五、請貴校同意核予參加人員公（差）假登記，所需費用由貴校相關經費項下支應。</description>
        <pubDate>Wed, 11 Feb 2026 06:28:30 +16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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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訊息轉知】轉知國家表演藝術中心所屬國家交響樂團舉辦「2026年國 家青年交響樂團暑期活動」活動甄選，請協助公告並鼓勵踴躍參加，請查照。</title>
        <link>https%3A%2F%2Fbulletin.hlc.edu.tw%2Fmodules%2Fnews%2Findex.php%3Fpage%3Ddepartment%26id%3D125317</link>
        <description>一、依據教育部 115 年 2 月 10 日臺教師(一)字第 1150015895 號函辦理。二、國家表演藝術中心所屬國家交響樂團常年致力於向國際與國人傳達「來自臺灣的聲音」，同時也注重培養臺灣下一個世代的音樂家，擬於今（ 115 ）年辦理第七屆國家青年交響樂團計畫。三、旨揭活動將由國家交響樂團音樂總監準．馬寇爾擔任指揮，國際知名鋼琴獨奏家小曾根真（ Makoto Ozone ）（ Taiwan ）、朱鉉基（ Hyung-Ki Joo ）（ Japan, Korea ）擔任獨奏，藉由密集排練及巡迴音樂會一同讓所有臺灣各地的音樂青年，有機會深入與國家交響樂團團員、音樂家等學習及共同合作演出。四、活動資訊：(一)活動日期： 7 月 18 日至 7 月 27 日、 7 月 31 日至 8 月 5 日(二)報名資格：出生於 2001 年 7 月 1 日至 2014 年 7 月 1 日之間者皆可申請報名。(三)報名時間：即日起至 2026 年 2 月 22 日（日） 17:00 止，採線上報名。(四)曲目、甄選樂器及相關資訊請詳閱甄選海報及簡章，或可於以下網站查詢及報名 https://www.npac-nso.org/nsyo/Auditions 。(五)如有相關活動問題可洽國家交響樂團，楊宇晴女士（ 02-3393-9657 ），或來信至 ching.yang@mail.npac-ntch.org 。</description>
        <pubDate>Wed, 11 Feb 2026 06:19:38 +16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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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檢送「各級學校資深優良教師獎勵要點」1份，請於115年2月24日（星期二）前，依說明檢送相關資料至本府辦理，請查照。</title>
        <link>https%3A%2F%2Fbulletin.hlc.edu.tw%2Fmodules%2Fnews%2Findex.php%3Fpage%3Ddepartment%26id%3D124888</link>
        <description>一、依據教育部 115 年 1 月 21 日臺教師(三)字第 1152600105A 號函暨「各級學校資深優良教師獎勵要點」（以下簡稱本要點，如附件 1 ）辦理。二、依本要點第 2 點規定，各級公立及已立案私立學校之在職專任合格教師等 4 款人員，至每年 7 月 31 日連續實際從事教學工作屆滿 10 年、 20 年、 30 年、 40 年，成績優良者，應由服務學校調查並成立審查委員會，負責資深優良教師獎勵之初審事宜；經初審通過者，請詳填推薦名冊及推薦表，並於 115 年 2 月 24 日（星期二）前，將「推薦名冊」電傳至本府指定電子郵件信箱 te3921@hlc.edu.tw ，請勿以公務即時通軟體傳送，以避免資訊落差。三、貴校辦理初審時，請檢附被推薦教師下列資料：(一)初任核薪通知書(師專畢業者需另附初任教師派令)。(二)教師證書(試用教師年資應附試用教師登記證)。(三)曾任教學校離職證明書或服務證明書(學校年資須加註「服務期間成績優良」)。(四)在職學校服務證明書或在職證明書（除加註成績優良外，另註記服務期間及未受刑事、懲戒處分或平時考核 記過以上處分）。(五)最近 10 年成績考核通知書、符合優良及表揚年限之相關證 件資料(以上務必加註與正本相符之影本)。(六)代理教師年資併計者，請同時附上各該階段代理教師服務成績及優良證明。四、請各校依本要點規定從嚴審核；所稱「成績優良」係指最近 10 年成績考核結果均核定通過、晉級或發給獎金，且未受刑事、懲戒處分或平時考核記過以上處分。五、請於 115 年 2 月 24 日（星期二）前，檢具推薦名冊、推薦表及相關佐證資料紙本各 1 份，寄送或親送至本府教育處終身教育科，並同時將「推薦名冊」電傳至 te3921@hlc.edu.tw （電子郵件主旨請註明：「○○國中（小） 115 年資深優良教師推薦名冊」）。六、推薦表請以 A3 紙張電腦繕打（不符者予以退件），並請逐級核章；另請檢附校內初審所蒐集之相關佐證資料，免附初審會議紀錄。七、屬服務屆滿 40 年之資深優良教師，除應依規定寄送附件二及附件三紙本資料外，另請電傳下列資料至 te3921@hlc.edu.tw （電子郵件主旨請註明：「○○國中（小） 115 年 40 年資深優良教師推薦資料」）：(一)40 年資深優良教師簡介名冊。(二)40 年資深優良教師簡介。(三)近半年內拍攝之彩色正面照片 2 張（ JPG 檔，每張 2MB 至 8MB ，畫質清晰、解析度高為佳）。 前開資料並請檢送紙本各 1 份報府彙辦。八、簡介欄位請詳實填寫，不得缺漏，並請留意字數限制（含空格、標點符號），以免無法上傳至教育部網站；另請被推薦教師同意授權初審及決審機關就所提供資料進行必要之文字潤飾（不另行通知）。所提供之資料（含照片）將作為獲獎後新聞媒體宣傳、芳名錄編撰及表揚活動使用。九、本案如未於 115 年 2 月 24 日（星期二）前報送本府，或於名冊報送後始發現漏報情形者，不受理當年度補辦申請。</description>
        <pubDate>Wed, 11 Feb 2026 05:42:39 +16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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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tem>
        <item>
        <title>檢送本縣115年「競賽傑出指導教師表揚計畫」1份，欲推薦者，請於3月25日(星期三)前備妥紙本資料，逕送本府教育處終身教育科彙辦，請查照。</title>
        <link>https%3A%2F%2Fbulletin.hlc.edu.tw%2Fmodules%2Fnews%2Findex.php%3Fpage%3Ddepartment%26id%3D125291</link>
        <description>一、依據本縣「競賽傑出指導教師表揚計畫」辦理。二、本案表揚對象為本縣各縣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編制內之教師（含經公開甄選聘用支領月薪之代理教師）。三、本案送件注意事項，說明如下：(一)請檢送被推薦人本推薦表(正本 1 份，影本 7 份)及初選會議紀錄(影本 8 份)（相關表格如附件 1~4 ，切勿裝訂），連同佐證資料影本 8 份（左側靠下對齊裝訂牢固並加裝封面）；逕送本府教育處彙整，所附資料文件一律不予退還。(二)請於初審時依旨揭計畫之規定從嚴審核，如有不實或舛錯者，將依有關規定辦理。四、本府為激勵本年度獲獎教師，規劃製作個人專題報導，請被推薦人提供以下資料，以 Email 寄至承辦人信箱（電子信箱： te3921@hlc.edu.tw&amp;nbsp;）。(一)教師個人簡介，約 200 字（可編修文字檔）。(二)教育理念，約 200 字（可編修文字檔）。(三)得獎感言，約 3 分鐘（備於教師表揚大會發表）。(四)三張個人照片：老師正面、側面定格，或是抬頭、轉頭等動作，亦或是師生互動的畫面，照片須畫質清晰，解析度高，以大尺寸圖片為佳（請注意確認獲得學生肖像同意權）。五、為公平、審查作業及彙整所需，請確實依照本府公告之推薦表格式及規格填寫，格式不同、逾期或缺見不全者欠難受理；郵寄者以郵戳為憑；為免影響被推薦者權益，請貴校務必配合。</description>
        <pubDate>Tue, 10 Feb 2026 07:19:11 +1600</pubDate>
        <guid>https%3A%2F%2Fbulletin.hlc.edu.tw%2Fmodules%2Fnews%2Findex.php%3Fpage%3Ddepartment%26id%3D125291</guid>
    </item>
        <item>
        <title>檢送本縣115年「特殊優良教師遴選及表揚作業要點」1份，欲推薦教師者，請貴校於3月25日(星期三)前備妥紙本資料，逕送本府教育處終身教育科彙辦，逾期恕不受理，請查照。</title>
        <link>https%3A%2F%2Fbulletin.hlc.edu.tw%2Fmodules%2Fnews%2Findex.php%3Fpage%3Ddepartment%26id%3D125287</link>
        <description>一、依據本縣「特殊優良教師遴選及表揚作業要點」辦理。二、本案表揚對象為現任本縣公私立高級中等學校以下學校之現職編制內之各類合格專任教師、校長及園長，相關推薦基準，請貴校詳閱後予以推薦教師部分。三、教師部分，貴校送件注意事項說明如下：(一)請檢送被推薦人本推薦表(正本 1 份，影本 11 份)及初選會議紀錄(影本 12 份)（相關表格如附件 1~4 ，切勿裝訂），連同佐證資料影本 12 份（左側靠下對齊裝訂牢固並加裝封面）；逕送本府教育處彙整，所附資料文件一律不予退還。(二)請於初選時依旨揭要點之規定從嚴審核，如有不實或舛錯者，將依有關規定議處。四、本府為激勵本年度獲獎教師，規劃製作個人專題報導，請被推薦人提供以下資料，以 Email 寄至承辦人信箱（電子信箱： te3921@hlc.edu.tw&amp;nbsp;）；(一)教師個人簡介，約 200 字（可編修文字檔）。(二)教育理念，約 200 字（可編修文字檔）。(三)得獎感言，約 3 分鐘（備於教師表揚大會發表）。(四)三張個人照片：老師正面、側面定格，或是抬頭、轉頭等動作，亦或是師生互動的畫面，照片須畫質清晰，解析度高，以大尺寸圖片為佳（請注意確認獲得學生肖像同意權）。五、為公平、審查作業及彙整所需，請確實依照本府公告之推薦表格式及規格填寫，格式不同、逾期或缺件不全者歉難受理；郵寄者以郵戳；為免影響被推薦者權益，請貴校惠予配合。</description>
        <pubDate>Tue, 10 Feb 2026 06:53:26 +1600</pubDate>
        <guid>https%3A%2F%2Fbulletin.hlc.edu.tw%2Fmodules%2Fnews%2Findex.php%3Fpage%3Ddepartment%26id%3D125287</guid>
    </item>
        <item>
        <title>檢送本縣115年「傑出代理教師遴選及表揚計畫」1份，欲推薦者，請於3月25日(星期三)前備妥紙本資料，逕送本府教育處終身教育科彙辦，請查照。</title>
        <link>https%3A%2F%2Fbulletin.hlc.edu.tw%2Fmodules%2Fnews%2Findex.php%3Fpage%3Ddepartment%26id%3D125289</link>
        <description>一、依據本縣 115 年傑出代理教師遴選及表揚實施計畫辦理。二、本案表揚對象為本縣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已全部時間擔任學校編制內教師因差假或其他原因所遺之課務，經公開甄選聘用，支領月薪之代理教師；相關推薦基準，請貴校詳閱後予以推薦。三、本案送件注意事項，說明如下：(一) 請檢送被推薦人本推薦表(正本 1 份，影本 11 份)及初選會議紀錄(影本 12 份)（相關表格如附件 1~4 ，切勿裝訂），連同佐證資料影本 12 份（左側靠下對齊裝訂牢固並加裝封面）；逕送本府教育處彙整，所附資料文件一律不予退還。(二) 請於初選時旨揭要點之規定從嚴審核，如有不實或舛錯者，將依有關規定議處。四、本府為激勵本年度獲獎教師，規劃製作個人專題報導，請被推薦人提供以下資料，以 Email 寄至承辦人信箱（電子信箱： te3921@hlc.edu.tw&amp;nbsp;）。(一)教師個人簡介，約 200 字（可編修文字檔）。(二)教育理念，約 200 字（可編修文字檔）。(三)得獎感言，約 3 分鐘（備於教師表揚大會發表）。(四)三張個人照片：老師正面、側面定格，或是抬頭、轉頭等動作，亦或是師生互動的畫面，照片須畫質清晰，解析度高，以大尺寸圖片為佳（請注意確認獲得學生肖像同意權）。五、為公平、審查作業及彙整所需，請確實依照本府公告之推薦表格式及規格填寫，格式不同、逾期或缺見不全者欠難受理；郵寄者以郵戳為憑；為免影響被推薦者權益，請貴校務必配合。</description>
        <pubDate>Tue, 10 Feb 2026 06:53:14 +1600</pubDate>
        <guid>https%3A%2F%2Fbulletin.hlc.edu.tw%2Fmodules%2Fnews%2Findex.php%3Fpage%3Ddepartment%26id%3D125289</gui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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