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教育部體育署 112 年 5 月 25 日臺教體署產(二)字第 1120021082 號函辦理。
二、為培養青年族群自主參與運動及欣賞賽事消費習慣,教育部體育署規劃每年常態性發放 16 至 22 歲國民每人 500 元青春動滋券,以形成正向運動消費循環,帶動產業發展。
三、 112 年符合領券資格者為 90 年 1 月 1 日至 96 年 12 月 31 日出生,且於國內現有戶籍之國民(非以發放日或學籍身分作為認定基準),可於今( 112 )年 6 月 1 日上午 10 時起至動滋網登入個人基本資料進行領券抵用,參與體育活動或觀賞賽事。
四、動滋網於 5 月 1 日起即開放符合提供「做運動」、「看比賽」相關服務之運動事業申請,經審查通過者,可於 6 月 1 日起開始收受青春動滋券,體育署定於 5 月 29 日(星期一)上午 11 時體育聯合辦公大樓 3 樓大禮堂(臺北市朱崙街 20 號)舉辦「青春動滋券招商說明會」,說明如下:
(一)採實體與視訊會議同步進行。
(二)「青春動滋券招商說明會」報名網址: https://forms.gle/DvxqrJGvEKcHx5hB8 。
(三)視訊會議連結: https://meet.google.com/acd-ahuh-era 。
五、檢附青春動滋券規劃方案,詳細資訊可至動滋網 https://500.gov.tw/查詢,或逕洽聯絡人:陳先生(電話: 02-8771-173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