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本府 112 年 7 月 4 日府觀工字第 1120110308B 號書函辦理。
二、旨案針對本縣偏鄉學校辦理(偏鄉學校定義參照教育部「110 至 112 學年度花蓮縣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類型名冊」之非一般類型學校),為鼓勵老舊燈具汰換、落實節約能源使用與提升節能減碳效益,以「一盞汰換一盞」為原則,將校園內老舊 T8/T9 、 T5 燈具汰換為節能照明燈具。
三、本案採兩階段申請,摘要如下:
(一)第一階段-補助意願調查(自公告日起至 112 年 7 月 15 日):請欲申請補助之學校完成汰換資訊線上填報,本府委託之承辦單位將依學校類型(極偏–特偏–偏遠–非山非市)排序補助順序造冊。
(二)第二階段-申請資料送件(自通知日起至 112 年 7 月 31 日):本府將依名冊發函通知校方檢送申請文件。後經審查核備後由本府發文核定補助經費額度,各校依期限完成施工及函報完工相關文件,俾利後續備查與經費撥付作業。
(三)遇順位經費不足時,則以申請順序及申請數量另行評估之;補助款用罄時將提前終止補助申請。
四、聯絡窗口:游先生/林小姐 0930-309672(不只是行銷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