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臺南市政府體育局 112 年 7 月 18 日南市體競字第 1120941397 號函辦理。
二、前以 112 年 7 月 12 日處務公告(編號: 101835 )諒達。
三、旨揭講習會原訂於康寧園安養中心第一教室辦理,因故更改至黃金保齡球館三樓會議室(臺南市東區莊敬路 12 號)辦理。
四、檢附旨揭實施辦法各 1 份(如附件)供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