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本府 112 年 6 月 15 日府教體字第 1120116857 號函(諒達)。
二、請至高級中等以下學校體育班資料系統,填報 111 學年度體育班訪視指標表並上傳各項佐證資料,請各校務必填報完成,依指標檢附所需之附件(附件檔案太大或太多請用雲端連結),以利後續體育班評鑑委員審查。
三、系統完成填報後,將體育班訪視指標表電子檔匯出核章(含附件等佐證資料),於 112 年 7 月 31 日前函報本府俾完成備查作業。
★填報完成尚未函報本府備查學校:100%-自強國中
★部分填報完成學校如下:
92%-花蓮體中、國風國中、美崙國中、玉里國中、瑞穗國中、三民國中、宜昌國中
85%-光復國中
★尚未填報學校:0%-化仁國中
請以上學校務必於 112 年 7 月 31 日前完成填報並函報本府備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