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本府 113 年 6 月 3 日府教體字第1130106511號函(諒達)。
二、113年6月22日於本縣秀林鄉水源地發生高職學生戲水溺斃事件案,因應暑假戲水高峰期,學生參與水域活動頻率漸增,請學校務必於學期結束前務必運用各式媒體或社群資源(如貴校官網、花蓮e校園APP、校園跑馬燈、臉書粉絲團 、家長或學生line 群組等),或適時透過朝會及班會等集會方式,進行水域安全宣導,提醒學生注意戲水安全,避免在燥熱氣候下,無視禁止戲水活動等警告標示牌,前往河川、溪流或湖海等偏僻或人煙罕至水域嬉戲玩水,切勿輕忽開放性水域危險性,並多加宣導防溺救溺等相關資訊。
三、並請家長務必留意學生暑期行蹤及戲水安全,從事水域活動時,一定要選擇安全地點,不要靠近危險區域,且學生應有家長陪同,避免單獨出遊。
四、請向師生宣導於海域發生海難需緊急救援時請撥打118專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