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法修正】有關「山域嚮導資格檢定辦法」,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11年2月15日以臺教授體部字第1110005695A號令修正發布,檢送發布令影本(含法規條文)1份,請查照。
一、依據教育部 111 年 2 月 15 日臺教授體部字第 1110005695A 號令暨教育部 111 年 2 月 15 日臺教授體部字第 1110005695D 號函辦理。
二、如有本案電子檔需求,可另於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網站(網址:
http://edu.law.moe.gov.tw )/法規檢索下載。
三、若對本法規條文有任何疑問,請逕洽教育部體育署全民運動組詹雅茹小姐(聯絡電話: 02-877119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