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辦理111年本縣各級學校運動團隊培訓及參加全國性競賽等相關作業,請依說明事項配合辦理,並於111年4月15日(星期五)前送達本府教育處彙辦。
★ 發文字號:府教體字第 1110057814 號函 (預訂 111.3.22 發文)
一、請參照附件計畫範例格式並考量各運動團隊的差異性,編製貴校各運動團隊之培訓及參賽計畫書(含訓練課程及成績證明等資料),
並於 111 年 4 月 15 日(星期五)前送達本府教育處體健科收,
計畫書電子檔案傳至請同時上傳至「校務系統」-「新公 務填報」編號:編號: 6374 ,或 Email 至 lyc@hlc.edu.tw 彙辦,逾期不予受理。
二、本府將依據所送計畫內容及各運動團隊歷年成績,另案核定補助培訓及對外參賽經費額度。
三、檢附「花蓮縣政府補助各級學校辦理運動選手培訓經費說明」、「花蓮縣政府補助所屬各級學校辦理運動團隊參加全國性競賽或移地訓練作業要點」、「111 年花蓮縣中小學代表隊培訓及參加全國性競賽計畫範例」供參。
★ 承辦人:梁月卿 電話: 03-8462860 # 3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