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新冠病毒疫情影響,本縣原定於111年4月份及5月份提供免費有機米予學校午餐使用,延長供應至期末,詳如說明,請查照。
有關行政院農委會農糧署核定本縣「111 年度花蓮縣國中小學深耕在地有機產業計畫」,原定於 111 年 4 月份及 5 月份提供免費有機米予學校午餐使用(本府 111 年 3 月 18 日府教體字第 1110056223 號函諒達),因疫情影響, 5 月份未使用完畢之有機米將延長供應至本學期期末,請學校協助轉知全校師生,並請務必提醒本(6)月份有用餐教職員餐費,國中端以每人每餐 48.3 元計收(另遇使用有機蔬菜當日則每人每餐 54.3 元計收),國小端以每人每餐 43.6 元計收(另遇使用有機蔬菜當日則每人每餐 49.6 元計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