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辦理「111年體育運動精英獎」推薦期間自即日起至111年9月30日止,檢送體育運動精英獎獎勵辦法及推薦表件1份。
一、依據教育部 111 年 7 月 13 日臺教授體字第 1110025809A 號書函辦理。
二、依據體育運動精英獎獎勵辦法辦理。
三、為表揚年度內我國參加國內或國際運動賽會成績優良之運動選手與其有功教練,及對體育運動有特殊貢獻之之個人或團體,本部體育署規劃辦理體育運動精英獎頒獎表揚活動,歡迎踴躍參與。
四、為提升體育運動精英獎受推薦者之參與度及認同感,請各單位推薦前,先取得受推薦者之同意並於推薦表上簽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