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為了解 111 年度縣屬各級學校實施游泳教學狀況及困難,並將游泳教學經費及資源進行最適宜之配置,請貴校於 111 年 9 月 22 日(星期四)前填報,俾利辦理經費調配等相關作業。
二、本案採計期間自 111 年 1 月 1 日起至 111 年 11 月 15 日止。
三、請依貴校現況如實填報,【不考慮】游泳池未來是否會開放,或疫情是否會趨緩等變因,以現況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