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送教育部體育署委請中華民國高級中等學校體育總會辦理「111學年度高級中等學校籃球聯賽」競賽規程1份。
一、依據教育部體育署 111 年 9月 28 日臺教體署學(三)字第 1110035766 號函辦理。
二、旨揭賽事報名注意事項如下:
(一)報名日期:
1、甲級:即日起至 111 年 10 月 5 日。
2、乙級:即日起至 111 年 10 月 25 日。
(三) |
請依競賽規程規定,自行審查參賽資格,並依填表說明規定,將報名資料輸入報名表。 |
(四) |
報名資料輸入完成經確認無誤後,下載列印報名表,經學校人員核章,並加蓋學校關防後,「連同職隊員個人資料授權書」,掛號郵寄至中華民國高級中等學校體育總會。 |
(五) |
報名甲級參賽球隊,需檢附學生學籍紀錄表正本或影本以提供中華民國高級中等學校體育總會審查資格使用,成績記錄欄可免附,學籍記錄表需加蓋就讀學校教務處戳章及註冊組承辦人職章,影本需有「與正本相符」字樣。 |
(六) |
運動防護員或物理治療師,以取得證照者為限,並於報名時上傳證照。 |
(七) |
參賽學生須請家長(法定代理人)簽署授權同意書,並請學校留存備查。 |
(八) |
請各校於報名前詳閱競賽規程各項報名相關規定。 |
三、 |
為落實輔導學生在校學業,請依「高級中等以下學校體育班設立辦法」及「高級中等學校學生學習評量辦法」相關規定辦理。 |
四、 |
為響應減塑政策,中華民國高級中等學校體育總會於賽事現場將僅提供桶裝水,請轉知所屬參加者自行攜帶水瓶。 |
五、 |
本賽事之「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事件」通報/申訴管道,依地方政府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處理流程辦理,電話可直撥( 02 ) 2778-3636 專線進行諮詢與通報。 |
六、 |
本賽事依據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之最新防疫規定辦理,相關防疫細則於出賽公文公布,並視疫情狀況適時調整規範。 |
★ 請逕依權責核予參賽人員、帶隊老師及教練公假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