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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教育部體育署補助推動學校體育運動發展經費原則」,業經教育部體育署於中華民國111年10月18日以臺教體署學(一)字第1110038116A 號令修正發布,茲檢送發布令及修正 規定各1份,請查照。

一、依據教育部體育署 111 年 10 月 18 日臺教體署學(一)字第 1110038116B 號函辦理。

二、為妥善運用經費資源,有效協助學校修(整)建與新建運動場地及充實體育設備器材,本次主要修正旨揭原則第 4 點、 第 5 點、第 7 點及第 11 點,倘有任何疑義,請逕洽該署學校體育組(電話:02-87711528)。

主辦單位: 教育部體育署
承辦單位: 體育保健科
發布者: 薛禾渝
連絡電話: 03-8462860#372
公告時間: 2022-10-21 10:52:00
最後修改: 2022-10-21 20:2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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