催繳
(第2次催辦)有關本府補助「111學年度第1學期國中小校外教學午餐費」一案,請秀林國中及南華國小儘速於112 年 5月 15 日前辦理核結,請查照。
一、旨案分別以本府 111 年 10 月 26 日府教體字第 1110214339 號函及 111 年 10 月 27 日府教體字第 1110215404 號函核定各校在案,請儘速於112 年 5 月 15 日前辦理核結。
二、請於活動結束後 20 日內檢具經費結報表一式 2 份送府核結(免備文), 倘有結餘款,縣屬學校請以「 繳款書」方式併同繳回。
三、尚未核結學校(5/9 更新):秀林國中及南華國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