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縣選手遴選方式說明如下:
(一)選手初選方式:請各校依據遴選規程之規定,提出符合資格選手名單,並檢附選手最佳成績及相關證明文件, 於 112 年 3 月 27 日(星期 一)下午 5 時前送本府教育處體育保健科彙整 ,逾期不予受理。
(二)選手複選方式:
1.由本府成「花蓮縣 2023 年國際少年運動會代表隊遴選委員會」及召開遴選委員會議 ,遴選本縣足球、籃球、跆拳道、桌球等 4 種運動種類代表隊選手。
2.遴選委員會得綜合考量代表隊人數及國際少年運動會奪牌機會較高之運動種類及項目,於必要時徵召績優選手,惟正取選手所屬學校教練不必然具有參加教練遴選之資格。
二、參加資格:詳如遴選計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