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中華民國網球協會 112 年 5 月 4 日網協字第 1120000184 號函辦理。
二、如旨,歡迎踴躍參與,請逕依權責核予參賽人員、帶隊老師及教練公假登記。
三、前述各競賽規程均公告於協會官方網站 http://www.tennis.org.tw 。
★ 請逕依權責核予參賽人員、帶隊老師及教練公假登記。